其实向瑞谈不上很帅,但也谈不上不帅,他的五官属于中等偏上,若修修浓眉,再注重衣着的话,还是很帅气的。
“性格好?”刘峰又提了个点。
这次向瑞不想反驳,因为他也觉得自己性格比较好,属于平时不惹事,但有事也不怕事的人。
人缘嘛,也是挺好的。
“这才认识几天,她就看出我性格好了?”
刘峰眯起眼:“那你自己觉得是什么?”
“不知道,我就觉得吧,如果这样问她,她肯定会说,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。”
向瑞很自嘲,在他的潜意识里,他觉得喜欢从来都不是无缘无故,而是总有一个点能戳中心窝。
比如说,他曾经喜欢卢娇,就觉得卢娇大气理性,不但有统领心,还懂得站在别人角度,处处为别人着想,那种不骄不躁,还有适当的调皮幽默,不但让人有安全感,还跟她在一起,特别开心。
就像刘成松去世的那几天,她在气氛差点沉重时,就会懂得及时刹车,还逗乐的说天灵灵地灵灵,你这妖孽快快显形一样。
那种默契和欢喜,是形容不出来的美好。
并随着时间流失,她的美好就像一种毒,前面的还未解,后面的又在稳步加深,叫他怎么能全部忘怀呢。
百转千回的感叹也就一瞬,怕刘峰看出异样,急忙闭了眼睛。
刘峰确实没多想,还摸着下巴道:“喜欢一个人确实不需要理由。”
“算了吧,你喜欢卢娇没有理由?”
刘峰怔愣,忽然被向瑞带偏,忍不住就在想,有理由吗?
好像有!
他喜欢卢娇的理性克制,还有各种娇憨,最重要的是,他永远不会觉得和她很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