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什么样?”楼宁之走在她身前半个身位,哪怕在这个她呆惯的城市,眼睛也四处瞟,根本闲不下来。
“就是对刚认识的人……”庄笙不知道该怎么组织语言,忐忑道,“经常去找对方玩?”一等就是一下午,还和人家吃晚饭。
指望楼三小姐听懂她的不言而喻是不可能的,楼宁之啊了一声,说:“是啊。”
她那些发小都是小时候爸爸妈妈带着认识的,然后闲着没事就去找别人玩啊,她长得好看,大家都喜欢跟她玩,一来二去的,都玩成发小了。
但是像庄笙这样,见过一两面的陌生人,晚上就拉出去吃麻小,又是帮忙接吻,第二天又给打包麻小的,还是破天荒的头一遭,连发小儿都没有的待遇。
庄笙但凡问明白点儿,比如“对刚认识的人都像对我一样吗”,都会得到不同的答案。
但是那个“是啊”彻底打破了她一晚上在心里冒着的粉红泡泡,像她这样的人,肯定是有很多朋友的,不管是为了她的身家背景接近还是真的喜欢她这个人而接近的,都不少。就算是自己,也是怀着不单纯的目的的,有什么资格管得着别人呢。
心情从天上落到谷底,很长时间没吭声。
三小姐没听到后面的人吱声,走几步停住了,回头一看,人闷不做声地跟着呢,带着火气问:“你干吗啊,忽然不说话我还以为你丢了呢,北京城可挺大的,迷路了我上哪儿找你去。”
庄笙被骂得莫名又有一点开心,因为她听起来像是关心的语气。
楼宁之:“答应我的晚饭还没请呢,晚上到底吃啥啊?”
庄笙:“……”
她摸了摸兜里新发的工钱,再想想卡里的余额,下颔绷紧了一些,问:“你想吃什么?”自己倾家荡产够她吃一次饭的吗?
楼宁之张口就来:“听说三里屯新开了家米其林……”
庄笙脸刷的就白了,嘴唇蠕动了一下,打算出口拒绝,并坦诚自己没那么多钱。
楼宁之已经露出嫌弃神色:“我朋友去吃过,说不怎么样,好多都是打着米其林的噱头,其实根本不是官方评定的。”她搂住庄笙的胳膊,又用那种会让全世界都发光的眼神望着她,说,“我们去吃麻小吧。”
庄笙心脏坐升降机一样,讷讷:“昨天不是吃过了吗?”她手上还拎着一袋儿呢。
“夏天麻小还有嫌多的吗?”楼宁之盯着她发笑。庄笙看起来被她吓到了,脸庞还是木木的,有点呆,像是软绵绵的大兔子,和她清冷的外表十分的违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