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一千年的雷劫,她是安然度过了。次日他晨起开门,她跟在脚边欢欣鼓舞奔了出去,外头满树梅花,一夜落尽。
与他住得久了,知道人家叫他王生,是个屡试不中的贫寒读书人,年近三十,还娶不了妻。她漏夜潜入富户,偷了两锭金铤子,央对街一只大黄狗替她在院子内刨了个坑埋下,又引着王生去掘了出来。用这一笔意外小财,他终于结下一门亲事。
新妇入门那一天,她清早起便端端正正坐在婚床上。他家女眷们笑话他,说这猫倒像是他的新娘子。她听得心里有丝丝甜。只是近午时新娘子迎来了,喜娘来赶她,她便安安静静跳下来,偎进灶下的灰堆里。
她这一族,不似狐狸可以万般变化,至多只能变三两种模样相近的兽类,譬如猫。终其一生,她亦不能在风露的中宵披一袭红衣,叩门而入,为他研墨添香。她做不了人,她认命。
二十七年后,他的妻子故去。
五十年后,他死。临去时,他的儿子还在外地经商,不及赶回,她坐在他枕边,为他擦去额上的冷汗。她看着他断了最后一口气,终于伏枕痛哭。但那场景多可笑。一只猫坐在床头为人擦汗,一只猫伏枕痛哭。
王家的生计总是艰难,孩子多有夭折,这许多年,每一代到头来都是单传。
她只能守着他,还有他的子子孙孙。她不能代代为他们家盗窃财物,那是缺德的事情,为他一人做过,也就够了。她的法力那样低微,只能令他们永远不再感到烦恼与忧愁。
她顶喜欢他温暖的手指抚摸自己的脑袋,有一下没一下替她搔着耳朵,唤她的名字。名字是他给起的,不知为何很接近她的本名,她为此高兴了很久。
“……非非,非非……醒过来……”
她蹙了蹙眉,周身重新觉得了疼痛。
“欧巴桑,快点醒过来啦!”纤细的手指,触感既粗鲁又温柔,与他不同。自称非夫人的妖兽恍惚睁开双眼,看见镇魂与沂南的脸在她眼前晃动。
“阿学他——”
她的话半路被镇魂干脆利落地截走:“你家那个傻大个不会死啦。”
非夫人疲弱地舒了口气。
“欧巴桑,再这样下去,你会害死他的。”镇魂转头看看几十米开外的阿学与爱纹。爱纹已把压在阿学身上的机车挪开,正试着要将他扶起。
“你在他身边,只会让他对危险毫无感觉,那更可怕。他总归要找到自己的伴侣,过自己的生活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