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然,条件是旅行结束后,他要交出一份高质量的游记。
通过细致选择,米拉德选择了索马里,这个他好奇已久的国家,同样也在逐渐让许多美国人好奇、伤心的地方。
作为一名小说家,他对旅行有着独特的兴趣,见证明的奇迹,探寻历史的足迹是他的最大愿望。而现在,没有任何一个地方,比这个更加吸引人,不管是一口流利华语的索马里人,还是这里不下于先进国家的文明程度,仅仅是他一个月的见闻,每一篇撰稿,都得到了主编极高的赏识。
这场索马里阅兵式,才是他的主菜。
很早他就听说,在遥远的东非有一个神奇的华人,正在用一种被称之为本世界最大奇迹的速度,将一个一穷二白的国家,变成一个挤入世界中心的集团。
那个神奇的华人,不但没有成为索马里当初混乱的枪口亡魂,反而一步步走来,不但得到了无视索马里人的支持,也将这个原本贫穷的民族,彻底的摆脱联合国救助行列。
在人道主义方面,这个华人的对于世界贫困地区的贡献是无比巨大了,因为他的一举之力拯救了千万个饥荒的索马里人,让联合国每年剩下了近二十亿美元的援助。
若论全世界最伟大的慈善家,就凭那个神奇华人此时的作为,就可以名列前茅了。毕竟世界人道救援组织也是重在改善非洲贫困地区的粮食自给问题,而这个华人做到了,几年的努力,让千万个需要救助的索马里人得到了温饱。
如果只是以个人而论,米拉德十分钦佩李岚的所作所为。作为一个美国人,他对李岚心中也存在另一种情感,他多么希望,李岚也是一个美国人,那该有多好。
当然,他也不喜欢那些政客。以一个作家的角度来说,那个神奇的华人,只是一个很好的创作素材,他很希望能够以李岚为蓝本,创作一本著作,而在这之前,他要做到最李岚充分的了解。
对于一个能够把一个什么都没有国家的贫瘠国度,在短短几年的时间内,打造成为一个强大的军事大国。他的内心中有太多的好奇,在叙利亚战场上,他很清晰的了解到一个处于战乱中的国家是什么场景。
在他来到索马里的当天,他清楚的明白,脚下的这个国家,在和自己的国家较量中,并没有处于下风。这种实力,在他看来,全世界也只有中俄这两个大国才有可能。
正式这场战争的结果,加上那个神奇的华人,米拉德选择了索马里。他很想了解下,这个国家到底是凭借什么力量,抵挡住了强大无比的美国战车。
全世界没有几个比他更了解自己的国家,无论是战略威慑武器,还是常规武器,美国世界的霸主的地位,在未来三十年之内,无人可以撼动。海湾战争以来,美国一次次战争都是以胜利而结束。
这是美国第一个没有攻破的堡垒,上万个美军的伤亡也在告诉他,这个国家的神秘性绝对比中华还要深。我渴望去了解这个国家的武器装备,也渴望去了解他们的士兵,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面貌。黑人在战场上,真的如同美国人的调查报告那般不可靠吗?
阅兵式,是一个国家对自己武装力量的一场检验,他就是希望通过这场阅兵式,寻找心中困惑已久的答案。
或许这个国家的军事实力,就如同他现在蓬勃的城市面貌一般难以预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