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些人被人买了去,如果是做子孙的话,得去衙门入户,相当于认养过继,成为家庭一员,在法律上能享有继承权。
若是做奴婢的话,也要去签订雇佣契约,而买主在日后多少都要支付工钱,至于付多少嘛,因人而异,完全看人品了。
做妻妾就要分两种了,正妻的话,法律上的地位和明媒正娶的没差,但实际上嘛,那就难说了,而妾,其实大宋的法律并不承认妾这一身份,而是签订雇佣契约的‘打工人’。
还有就是被买去做娼伎、优伶,这类应该算是最惨的了。
从这里卖的大多数都是女娃来看,正是大宋比较常见的,买回去之后,教与歌舞技艺,等长大后,以色娱人。
林彻就看到,现场有许多牙婆正在挑挑拣拣,寻找合适的‘货物’,或许,这就是扬州‘瘦马’的起源吧。
这时,正好有一桩交易进行,被卖的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。
牙婆满面笑容,似乎对‘货物’很满意,正拿着提前写好的格式文书填写,然后交给女孩的父母按下手印。
取回文书后,牙婆看了看,笑容更胜,数出几张交子,递给女孩父母,“呐,这是七贯钱,你们今日走运,遇上了老身,才能卖得高价。”
一个人,只卖了七贯,还说是高价,似乎很讽刺。
但是,这牙婆说得也不算错,要知道,有些时候,一个男娃都只能卖一百文,一百文啊,也就十几斤粮食而已,即使是同重量的猪,怕是卖得都比这多得多的钱。
女娃相对来说,比男娃要贵,特别是长相不错的这种。
可是这牙婆买回去后,稍微调教一下,转卖出去,最少也是一百贯打底,简直是十几倍的暴利。
交易达成,牙婆拉着小女娃要走。
可小女娃虽然不是很明白自己的命运,但是对离开父母自然感到恐惧,一张特意擦干净的小脸又哭得一塌糊涂。
“阿大,阿娘!不要卖了囡囡啊!囡囡很勤快的,捡柴打水、洗衣做饭……”
她的父母衣着破烂,面黄肌瘦,父亲还不停咳嗽着,枯瘦的身子不停摇摆,转过脸去不愿意看女儿的挣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