趁年轻早点生,恢复起来也快。
虽然他并不喜欢孩子。
在他眼里,孩子其实和恶魔差不多,都说童言无忌,所以他们才会用最刻薄最无知的话去伤害他们同龄的人。
而且他和向晚现在的状态他很满意,只有他和她两个人,没有其他人插足。
这也是他为什么肯放向晚一心扑在事业上的原因。
向晚除了忙事业就是陪他,光这两样就已经占据了她的全部精力,她根本没空去和其他人社交。
如果突然冒出一个孩子分走了向晚的注意力,还有可能是她全部的注意力,这种事情只要想想,他就觉得自己忍受不了。
一直以来,他需要的、想要的都是她的全部。
但是他现在不得不为了她选择妥协。
晚上,霍珩将向晚捞入怀里,亲吻她白皙柔嫩的后颈,亲了一会儿,他唇瓣凑近她耳朵,呼吸滚热急促“要吧。”
向晚身体有些不舒服,本来迷迷糊糊地睡着,听到霍珩的话,睁开了眼睛。
她有点热,额头和脸颊都泛着潮红,鹿眸蒙着一层水光,目光有些迷离。
向晚轻喘了一下,似乎不明所以,“啊”了一声,嗓音软糯地像是要化成水“要什么呀”
男人的手上的动作无比熟稔了,他眸色暗沉,压低了声音,嗓音微哑“孩子。”
向晚背抵着他的胸膛,点了点头,又摇了摇头,软声道“今天可能不行,我有点难受。”
霍珩蹙了蹙眉,抬手绕到向晚眼前,手背覆上她的额头,有点烫。
可能是晚上从向丽华家回来她死活不肯穿外套,两人刚刚又在楼下逛了太久,所以着凉了。
他直起身,下了床,将向晚抱起来,拿了她的外套披在她身上。
向晚靠在他怀里,抬起头,茫然地看着他,没力气地哼唧了两声,像是在问他在干嘛。
霍珩面色有些阴郁,“去医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