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孝闻着茄子说道,“勒班托海战后,奥斯曼土耳其海军遭到毁灭打击,本来拥有约三百艘战船的奥斯曼舰队只剩下不到百艘战船,其中很多受到重创。联军虽然获胜,但由于神圣同盟国家互不协调,未能把奥斯曼帝国势力逐出东地中海。奥斯曼帝国只是暂时失去了地中海的海上霸权。此后土耳其人只用了一冬季便重建了舰队,而且舰船数量比战前还有增加。勒班陀战役的失败在当时奥斯曼帝国之内被轻描淡写一笔带过,战败的责任全推给了战死的阿里帕夏。神圣同盟赢得了战役却输掉战争。不出两年后,威尼斯单独与奥斯曼帝国签订了喪权辱國的和约,神圣同盟正式宣告瓦解。”
信雄打了个呵欠,揉眼说道:“睏了。我要回家去睡……你们为什么说这些无关的事情呢?”有乐转面安慰曰:“我们过会儿就回家,不过要先接到信照才能走。”毛发蓬松的家伙叼着卷烟草棒儿凑过来说道:“别怕,有我们帮忙。”有乐皱起脸问:“用什么帮?脓疮挤汁射人吗?”毛发耷拉的家伙骑着东西蹦过来说道:“我们当中不少兄弟会的人也有兵器傍身,诸如短刀、短弩、短铳之类,突然乱声发喊,从山坡冲下去射杀一波,将敌方阵脚扰乱,料必能帮你救人回来。”
有乐听得眼睛为之一亮,忙招呼大家掩身上前。信孝嗅着茄子跟在一群鸵鸟之间,迳自纳闷道:“这时候就有鸵鸟满世界走了吗?”
“早就有了。”脸形奇特的小个儿家伙挤在鸵鸟群里说道,“这种擅长奔走的大禽生长快、易饲养,在许多国家被广泛驯养。远从西晋时期,郭义恭的《广志》就有记载称:‘安息国进贡大雀。雁身驼蹄,苍色,举头高七八尺,张翅丈余,食大麦,其卵如瓮,其名驼鸟。’可见魏晋时候就命名它为鸵鸟了。后来《唐书·吐火罗传》又提到:‘吐火罗,永徵元年献大鸟,高七尺,黑色,足类骆驼,鼓翅而行,日三百里,能噉铁,俗谓驼鸟。’这种鸟的奔跑能力是十分惊人的。它跳跃可腾空高过两人头顶,冲刺如风。同时粗壮的双腿还是鸵鸟的主要防卫武器,甚至可以致狮、豹于死地。欧洲人也从阿喇伯和埃及商贾那边学会了用鸵鸟生财的本事,由于西方王室贵族流行穿用鸵鸟羽毛制作的服装,鸵鸟一时间身价百倍,即便一件最简单的鸵鸟披肩也很值钱。还有不少人经营鸵鸟生意。他们制作了鸵鸟蛋壳工艺品,还把养鸵鸟的禽场开放,吸引游人观览。游客不仅能品尝到鸵鸟肉、鸵鸟蛋,还能过一把骑鸵鸟的瘾,甚至可以参加‘骑鸵鸟比赛’。我见过鸵鸟踢人,连人带马一脚踢翻,掼出好远。不只能跑能打,它们活得也很长,一般寿命为六十年。”
有乐听得信心倍增,欢然道:“没想到有这么多真正能打的伙伴在我们中间,待会儿一起乱冲下去,救人就更有把握了。”
信雄捏着蛇脖,塞它进袋子里,提起来乱甩道:“刚才我还看见长脖子的神兽麒麟了,这时候就有它们了吗?”“早就有了。”脸形奇特的小个儿家伙挤在鸵鸟堆里说道,“永乐年间,郑和巡航世界,远达非洲。之所以跑那么远,有个说法就是为寻找中原人心目中的吉祥神兽‘麒麟’。古代传说世有麒麟出,属于吉兆,可谁也没见过这种古籍里记述的独角神兽之模样,故一直有人怀疑它是否真的存在。明永乐十二年九月二十日,郑和手下的杨敏带回榜葛剌国新国王赛弗丁进贡的一只长颈鹿,明朝举国上下为之喧腾。当时的景象就如同沈度的颂诗所形容的‘臣民集观,欣喜倍万’,有诗赞曰:‘西南之诹,大海之浒,实生麒麟,身高五丈,麋身马蹄,肉角黦黦,文采焜耀,红云紫雾,趾不践物,游必择土,舒舒徐徐,动循矩度,聆其和呜,音协钟吕,仁哉兹兽,旷古一遇,照其神灵,登于天府。’因为长颈鹿的形态、习性与古籍中描述的麒麟太过吻合,进一步了解后更发现长颈鹿的原产地在东非一带,当地的索马里语称之为‘基林’,发音与麒麟非常相近,使得中原人确信长颈鹿就是麒麟。于是郑和的船队第四次下西洋前往西亚后,绕过阿喇伯半岛,首航东非,到了长颈鹿的故乡,时间是永乐十三年。后来郑和的船队回到了中土,一同前来的各国使者中,包括了东非的麻林国使者,他向永乐帝献上了产自本国的长颈鹿。永乐十四年,麻林国第二次向明朝进贡‘麒麟’。马欢所撰《瀛涯胜览》一书中就此瑞兽有如下描述:‘麒麟,前二足高九尺余,后两足约高六尺,头抬颈长一丈六尺,首昂后低,人莫能骑。头上有两肉角,在耳边。牛尾鹿身,蹄有三跲,匾口。食粟、豆、面饼。’不难看出,所谓‘麒麟’即长颈鹿也。正统三年,榜葛剌国又进贡过一次‘麒麟’,我在皇宫御苑看见过它在吃树叶。”
信孝闻茄子说道:“我们那边也和高丽人一起将长颈鹿称作麒麟,邻近一些海岛之人则称它为‘麒麟鹿’。据说长颈鹿很少发出声音,有人认为长颈鹿是个哑巴,从来不会叫,其实它们也会叫。但由于长颈鹿的脖子实在太长,叫起来很费力气。所以,它们平时一般很少叫。有时,年幼的长颈鹿找不到自己妈妈了,它们也能发出像小牛的‘哞、哞、哞’的叫声。长大以后的长颈鹿,不但身材很高、看得也很远。跑起来也甚快,当它发现远处的敌人时,能躲起来,躲不开就会用它那像铁锤子一样的大蹄子来应付敌人,所以用不着发出呼救的声音。它们在战斗中常以脖子为武器,这种行为被称为脖击。不过长颈鹿的心脏过小,使得它不能做长程奔跑。”
有乐听了高兴道:“没想到它也很能打。”我转头说道:“掉海了。”有乐忙道:“赶快去捞它上来。或者等它自己挺着长脖子走上岸,我们又有帮手……而且我的坐骑‘四不象’早在姜太公时代就已经上过战场了,看来这种动物也是会打仗的。”
“麋鹿吗?”脸形奇特的小个儿家伙夹在鸵鸟堆里说道,“你骑来的那东西是一种鹿类动物。因为它头脸狭长像马、角像鹿又与其它鹿略有不同、蹄子宽大像牛、尾细长像驴,因此又名四不像。麋鹿曾广布于我们那边,在汉朝末年就近乎绝种,最后的麋鹿种群残存于长江中下游湿地。元朝时,为了供游猎,残余的麋鹿被捕捉运到皇家猎苑内饲养。由于人们的捕杀,麋鹿渐渐难以生存。上古遗址出土的麋鹿骨骼的数量,与家猪骨骼的数量相当。可见当时麋鹿是被古人当作食物而遭到大量猎杀。甲骨文中记载,古代一次猎获麋鹿的数量达三四百只。另外麋鹿还被制成治病和强身的各种药品,《本草纲目》中记载,‘麋茸功力胜鹿茸……麋之茸角补阴,主治一切血症,筋骨腰膝酸痛,滋阴益肾……’《彭祖服食经》等著作中,用麋鹿茸、角、骨等做配方的方剂就有几十项。麋鹿由此也就成为人们为治病而追杀的对象。古人对麋鹿的记述不绝于书。它不仅是先人狩猎的对象,也是法事仪式中的重要祭物。《孟子》中记述:‘孟子见梁惠王,王立于沼上,顾鸿雁麋鹿曰:贤者亦乐此乎?’这证明至少在周朝,皇家的园囿中已有了驯养的麋鹿。汉朝以后,野外麋鹿数量日益减少。元朝建立以后,善骑射的皇族把野生麋鹿从黄海滩涂捕运到大都,供皇族子孙们骑马射杀。野生麋鹿逐渐走向灭绝。”
“人们太自私自利了,跟什么都不能好好相处。”有乐叹了口气,随即讶问,“这里怎么会有一只?”
脸形奇特的小个儿家伙在鸵鸟群里琢磨道:“元朝败亡,逃离中原之时,有些皇族从猎苑带走了一批,想是后来被西域商旅购得少许,卖给马戏团。我曾在猎苑见过,明宫也有不少,不时赠送一些给番邦使节带回去养。这东西很温顺。却跑不怎么快,也不太能打,只会用吼叫和追逐等方式企图赶走侵袭之敌,实在不行就逃。这些特点决定了它们逃避敌害的能力差,较易被天敌和人们捕杀,从而走向绝种。”
有乐听了,摇头说道:“想不到它有这么不行!真是徒有虚名,那我还是放它一条生路算了。身为武圣、兵学奠基人、兵家鼻祖、百家宗师,姜太公当年骑了它去打仗,没被申公豹骑的豹子干掉,看来还真是侥幸……”
“听说姜子牙是很厉害的,”信孝闻着茄子说道,“他女儿邑姜,是周武王姬发的王后。姜太公以杀猪卖肉为业,没事垂个钓,临老才发迹,被周文王起用。此前,身为入赘女婿,倒插门儿到岳父家中从事卖猪肉行业,却没满足于有妞泡、有肉吃,不是很爱做生意,常让老婆和女儿代劳,他闲居在家,直到七十岁还一无是处。不过他坚持努力写东西,太公留下的著作《六韬》在北宋时期就已被列为《武经七书》之一,为武学必读之书。司马迁《史记·齐太公世家》称:‘后世之言兵及周之阴权。皆宗太公为本谋。’孙武、鬼谷子、黄石公、诸葛亮等都学习并吸收了太公《六韬》的精华,后来传至我们那边,我在家里也修过这门课。家老们还邀来高斗枢的同门斗垮天之侄斗塌天为主讲教师。老师说,姜子牙后裔中以杭州厉氏家族最为著名。我不明白的是,不知为什么他的子孙姓厉?”
“你不明白的事情多了去!”有乐转头说道,“姜子牙封齐建国后,相当多的时间是在镐京做周朝的太师,辅佐外孙周成王姬诵、重外孙周康王姬钊。他的大儿子齐丁公姜伋,也没有到封地治理齐国,而是一直在镐京担任虎贲之职,统领着王宫卫戍军。齐国开国后的三十余年,营丘通常由姜太公的三儿子丘穆公镇守。周康王六年,姜子牙卒于镐京,岁寿一百三十九岁,其子丁公吕伋继位。姜子牙早年只爱钓鱼,不理生意,连猪肉也不去卖,以致家里贫困,其妻马氏嫌弃姜尚,欲图离异,姜子牙劝她说:‘老伴!一把年纪了,别在这个岁数撵我出门。虽然已经七十岁还没出息,不过我仍然坚信,我有朝一日会得到荣华富贵,你可别这样做。’马氏不听劝告,终于离开了姜尚。被老伴逐出家门后,太公无处可去,唯有搭个棚在水边垂钓,眼看就快绝望的时候,周文王出现了。后来姜子牙帮助文王建立了周朝,马氏见其地位、财富都很好,于是想和姜子牙破镜重圆,但姜子牙早已经看穿了马氏的为人,就将一壶水泼在地上让马氏去捡回来,马氏只能拿回淤泥,姜子牙说:‘若言离更合,覆水已难收。’成语‘覆水难收’就是从这里来了,但我不明白的是,他怎么能活一百多岁呀,难道比到最后还是要比谁能活得更长久……”
“确实是这样,”脸形奇特的小个儿家伙在鸵鸟群里感叹道,“俗话说,好死不如赖活。我的主子就是因为能熬,熬死他的敌人,后来又复出了。遭废黜和禁锢多年后,宫里发生夺门之变,他再次复出,又当回了皇上。还召我回来,派我当公使,顺便一路考察奥斯曼动向……”
信孝闻着茄子问道:“你什么时候当公使的?”
“土木堡之变以前,皇上就曾随口许诺说要委派我下西洋当总兵,让我像郑和一样去给他寻找神兽。”脸形奇特的小个儿家伙在鸵鸟之间回忆道,“当年我是陪伴他身边的锦衣卫千户。皇上知我了解域外风物,喜欢找我聊天。每次聊得高兴,他就爱这样随口许给我当这当那。然而也不怎么兑现,我也不好意思让他写下旨意来,硬跟他讨要官做。土木堡之变发生后,皇上遭掳,又被于谦他们废黜,还禁锢在宫内多年。历经磨难,再次复出之后,皇上从而变得沉稳踏实许多,当初随口封给我的官职,不论公使还是指挥使,一概兑现成真。可惜我的命不好,辜负了皇恩,终归潦倒至此……”
有乐他们转面愣望,信雄小声问道:“这家伙是谁来着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