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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六章:散兵游勇(7 / 8)

我跑向坐骑,不料树后先已窜出数道黑影,势如疯兽一般,纷身扑倒那匹瘦马,不顾挣扎悲鸣,按着撕咬。

我捡起石头正要驱赶,旁边树丛忽簌一动,窜出个满头脓疮的家伙,恶狠狠地要扑来抱我。眼见这家伙模样凶恶,势如饿狼扑兔般攫近,我被吓得一时浑忘动弹,耳边豁然声响,有道雪芒似的锐光掠映面颊,随即血花飞溅,满头脓疮的家伙半截身躯啪的坠到一旁,仅剩腰以上残存半段,掉地却顾不上痛楚挣扎,仍朝我脚下爬来欲咬。

恒兴见我吓得怔立忘避,急抢上前,一脚将那半截爬来乱咬的残躯踢开,那家伙被踢掼树桩,又弹身反扑而回,呲牙裂嘴要咬,恒兴抡刀背敲瘪了他半边脑袋,随即拉着我后退。瞥目只见孙八郎使出手段,接连摔飞数人,不过也只是徒劳,刚摔飞一个,另一个又扑上来了,他应接不暇,稍微疏漏,就被抱腿乱咬,背上还有一个缠着脖颈咬肩。

恒兴提脚踢开一个翻滚而近、乘机抱咬的家伙,眼见孙八郎忙不过来,忍不住说道:“你想自杀,现在就是最好的时机了。不需要争一条上吊的绳子,停止反抗,直接躺下就行。”

孙八郎忙着跟几个溃兵扭打做一团之际,口中叫苦道:“这种被撕咬活吞的死法,不合我身份。你们住手,我出身名门,很高贵的!”满面烂疮之人趴在树下桀然道:“出身名门,那就留来讨赎金。不过先吃掉他手脚,免得挣扎逃跑。”

眼见孙八郎被咬得大叫不幸,我正要推恒兴前去帮他,不意树丛里跌跌撞撞窜来一个满面流脓的家伙,拖着伤腿,一声不响,踉跄而至,手里拿着块石头,猛往恒兴头上乱打。恒兴抬臂遮挡,猝然吃痛不已,恼将起来,连发数拳,加以脚踹,揍得那家伙满地爬。

恒兴踢掉了拖鞋,皱着眉头,走去穿回,不意有个家伙从后边扑来,抱住他腿,张口咬其腰股,恒兴痛呼道:“哇,咬下我后股一大块肉了!”我探头一瞧,安慰他:“只是咬住了,还没掉。”

恒兴急挣未脱,接连又被几个乱兵扑来抱缠撕咬。我惊忙后退,眼见恒兴和孙八郎各遭好几个溃兵纠缠,这种混乱的情形当然是使不上“竹中杀器”的,况且我并不想杀他们。慌张之余,记起拾过之物里似有两三个饭团儿,好像是惠琼和尚身上撞掉出来被我随手捡的,本想留到逃走的途中用以解饿,这时顾不得那么多了。忙取了出来,打开包裹饭团的蒲叶和粗布,投出手去,招呼道:“大家来吃饭团了!”

果然饭团投出,立刻吸引了那些饥饿难耐的家伙,不过我扔的方向没对,慌忙之中,全投去了孙八郎那边。几乎所有的家伙全扑了过去,孙八郎惊呼道:“人到倒霉的时候是什么样的?就是这样了……”我见势不好,急忙展开身法,抢先奔去捡起刚落地的饭团,赶在被一大簇人纷身扑倒之前,改朝另外方向抛出。恒兴啧一声,懊恼道:“你抛来我这里?”

我欲拾不及,眼看一大簇人已随饭团扑去,随着狂嚎猛攫,纷朝恒兴身上砸落,抢去争咬。恒兴抽刀未及,顷刻被没头没脑的压倒在地,却挣扎着伸出一只手,拈指将其中一个滚近面前的饭团儿弹开,随即后背接二连三被扑来的身躯所砸,不由吐出饭来。有个饿殍般奇瘦的家伙见到,垂着涎朝他嘴边急促爬去。恒兴惊呼:“不要这样!”

狼狈之余,还好他究竟临危不乱,及时想起身上也揣得有物,忙掏出来竭力扔向前边树丛,忍痛说道:“这有个便当,里边东西更好吃!”

便当,就是我们这个年代为了适应行军打仗的需要而出现之物。为了方便于野外作战用饭,这时候的人们还想出了许多妙法来使食物更可口。由于热食是很重要的,而煮水并不困难,人们就先在家里预备了榨干的米饭和炸面、干面条等不太容易腐坏的食物随身携带,到了要在野外造饭的时候,只需要煮开一锅水,再将身上携带的干面、干饭冲进热水里泡上一会儿,然后添加小袋子里预装的调味料,诸如食盐、味增,以及小瓶子里装的油,就可以吃上一顿有滋有味的热饭了。

后来,就算不打仗,人们也爱吃这种战乱时候产生的即食冲泡之物,比方说泡面。我想主要还是由于方便,而且味道也还不差。秀吉在这方面也做出了贡献,他的军队在味道调配方面有很多讲究,并且在速度上做了改进。最没有贡献的是三河那帮家伙,他们就会吃。尤其家康,出门最爱吃饭团,身上还自带着,吃不完就包起来带回去下次吃。毕竟,比他平时在家里的伙食还好味一些。

家康外出只带一小撮饭团和梅干,在山野之中,分两三次把它吃完,如果剩下也不扔掉,就这样带回去,并且让随行的家臣们也这样做。茄子则是他最爱好的食物。他评价茄子为“称霸天下的男人的食物”。不过我每次看到茄子,就会不由地想到有乐他们家的信孝。

趁恒兴抛出随身携带的便当吸引了那群饿殍般的饥瘦家伙,孙八郎乘机连使手段摔翻缠身的几个,拾起掉地的佩剑,连鞘挥打,一迳扫掼而近,到我身旁,按剑惕戒之时,口中问道:“你那便当,里边有什么调料,啥口味来着?”恒兴痛打了一个乱舔他嘴腮的家伙,起身梳理混乱的头发,低哼道:“无非酸茄、腌瓜、梅干这些东西,切成碎沫儿,拌在饭里。怎么,你也想吃?”

孙八郎朝树丛里那一大簇争抢便当的身影探头探脑,咂着嘴说:“我好几天没吃饱饭了,你还有没有?不然我得去抢那个便当来吃。”恒兴瞥一眼孙八郎手按的佩剑,拿头油抹发之际,皱眉道:“你不是说佩剑已经典当了吗,怎么又有?”

孙八郎抽剑半出鞘外,给他看里边的样子,低声说道:“卖掉之前,我先到树丛里削了支木剑装进鞘内。不过自从那天以后,我身上就经常痒,有时瘙痒难耐……”恒兴一听,忙拉着我从他身边退避开些,皱眉道:“某种树木却沾不得,一沾就会让你痒好多天。就像你这种倒霉的家伙,一碰到你,害我也跟着倒霉。尤其是刚才被一个混蛋抱着嘴舔了半天,让我很不爽……”

我甩开他的手,趁有饭团和便当暂时吸引了那些饿殍般的溃兵,捡起鞋子转身就跑,心想:“先前似乎听到那个长出胡子的沧桑家伙在这个方向发出惨叫声,可别有事才好。”正一路寻觑,只听身后脚步奔跑声急促,伴随着孙八郎的惊叫:“便当不够吃,他们又追着咬我们了。快跑!”

恒兴挥动佩刀,且战且走,由于忙乱,没留神儿一脑袋撞到树上,晕头转向,被好几个饥饿的溃兵扑来抱咬,他拳打脚踢,连拖鞋也踢飞了,忙不过来。只听他在后边叫苦不迭:“我一只拖鞋踢到树上去了,谁帮帮忙?”我转头回望,正迟疑之间,见孙八郎也放慢了脚步,于是我就说:“不如我们回去帮帮他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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