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我想到,我在空调中和洗浴间的监控头,没有取下来!
他妈的,万一警察也发现了监控头是,那我是不是也跟着完蛋了?
但万幸,直到他们拍照结束后离开,也没有发现我放在屋子里俩监控头,以及床头柜下面的窃听器。
另外,他们拖着垃圾袋离开了,要求我也跟着去一趟。
我当然想拒绝,但看着警察严肃认真的脸,我是答应了。
警察也似乎看出了我的紧张,跟我解释道,说现在这俩嫌疑人已经承认犯罪了,要我去只是简单走个形式做个笔录,不会有什么事的。
我想也是,就跟着去了。
再回来时,已经是天黑傍晚了。
这是我第一次进警察局。
去了以后,只是做了简单的笔录,口述下我所见到的,红姐和这个美女在我这里的事情。我当然是提前就编造好了,说她们租房以后,不经常来,也从来没跟我通过消息,然后什么都不知道了。
我以为警察会像电视里似的,逮住任何可能的细节好好询问呢,可谁知道,还真只是走了个流程,很快就让我回去了。
看电脑里的监控,我意识到,红姐的事已经结束了。
在出租屋里时,警察问到红姐的事,她就已经坦白承认了,那么照此说来,在警察那里会很快结案的。
我又思索着,从警方带走的东西来看,应该没有可以波及到我的吧?
我对此案唯一的参与,就是把尸体袋子挪到了床底,但又挪了回去,且在挪动的时候,我当时是带了手套了!
在接下来婷婷被抓到审讯时,她一定会咬紧牙关,说自己把尸体袋子抛去清水河里的吧?
警察不会为此,去清水河里捞一捞吧?
但这个已经不重要了,因为红姐她们已经承认了,也就是说可以结案了。
想到这,我心里窃喜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