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尽并不是真的那么温顺,他并没有被男诫完全洗脑。一来,他本身是有点敏锐的,而来,他有些小固执。他对于这个世界上男子的地位和处境并不那么服气,也不甘心做一个每天在内院打转,勤勤恳恳做事,却还要无端端被责骂的人。
或者说,他没有选择的权利。在内宅打转,和只能在内宅打转,这是两码事。然而从出生开始,他就没有选择的权利。
方尽想读书识字,他十分想。他并不服气只有女子能读书识字。对于女子的权利,他心中一直是觊觎的。但他从前一直没有机会。
如今罗衣叫他,又说得这样没有余地,他不由得认真思索起来。
他既想保持一个温顺的、贤惠的夫郎形象,来保护自己免受来自外界的伤害,又不想违背内心的意志。
想了想,他放下手里的针线筐,走到她面前“妻主,我想学。”
他想读书,想识字。既然妻主提出来,他就领受她的好意。哪怕她以后会嫌弃他,至少此时她是喜欢他的,他不应当拒绝。
罗衣便笑了笑“过来,我教你。”
她把他叫到身前,让他坐在椅子上,自己站在他的身后,双手环住他,右手握住他的,提笔写下两个字“方尽。”
“这是你的名字。”她道。
又写下三个字“于向晚。”
“这是我的名字。”她道。末了,又写了两个字“衣衣。”
“这是我的小名。不过,你唤我妻主,我也是很高兴的。”叫衣衣会显得亲密。但他这样漂亮又可爱的男孩子,叫她妻主,显然更满足她的邪恶之心。
方尽一下子高兴起来。既高兴她教他识字,又高兴她俯身在他耳边小声说她的小名。
于母于父可没有给她起小名,这是她自己起的,而她允许他叫
这实在让方尽太高兴了。
再看她握住自己的手,极耐心地教他识字,一颗心犹如浸在暖融融的糖水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