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贵吊在狩猎队后面,但距离并不远,只有四五步远,开弓时的弦响声,也惊动了前面的金鹏振等人,一人径直策马向前,从马上吊坠而下,双脚勾在马镫上,以凌厉的马术取了射中的猎物。
猎物凑近一看,是只黑獾。
大概有猎犬的一半大。
“美和兄接着。”
以马术取走猎物的刘守华将黑獾扔给了白贵,赞道:“美和兄的箭术当真厉害,刚才估计有一百三十多步,都没怎么瞄准,就轻易射中了。”
刘守华,是金家的女婿,金家四小姐金道之的夫婿。
“以前在白鹿书院习练过箭术,后来又到东洋东大参加过箭术兴趣社,拿到过箭道个人赏和小组赏第一……”
“微末小技,让大家见笑了……”
白贵接过黑獾,随口说道。
他传扬的名声中本就有文武双全的字样,所以不必太过谦虚,如实承认就是。
谦虚需要把握一个度。
太过,不好。
“要是美和兄你早点回国,以前我们参加狩猎赛就不会败的这么惨了。”
“是啊,以美和兄的箭术,就那些个人哪个能比……”
几人谈笑道。
说这话,一行人继续精进,这只是外围狩猎区。
白贵也策马紧跟。
他打量了一眼这只黑獾,前世在野外几乎不可见了,但他在书本故乡插图中见过,是猹,但猹是迅哥儿自己造的字,原先是没有这个字的,猹就是獾,只不过在绍兴乡下方言中,獾被叫做猹。
这只猹被穿胸而过,已经被射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