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午,小雪稍停,太阳竟再次出现,折射出一层淡淡的光晕,却不温暖。
看着它,周身依旧是冰天雪地的寒冷。
吴剑锋在路边一个不起眼的面摊吃了碗面,身上才觉得暖了一些,临走时,他又叫了一个鸡腿。站在路边,也不顾及形象问题,他拿着鸡腿变嚼了起来。
回想这二十多年,他好像许久没有这么狼狈过了。
身上穿着的依旧是昨日奔波一天的脏衣服,身上甚至有微微的汗臭味也无暇顾及,再不敢去暖气十足名气十足的酒家酒楼,只能再次光临这穷酸气十足的街边摊。
这一切,究其原因,只有一个,雷牧天!
想到雷牧天,吴剑锋就巴不得将口中这跟鸡腿骨头当成他,咬碎!咬裂!最好让这世界上再也没有雷牧天这个人!
吴剑锋是这么想的,也是这么做的,一发狠,便重重地咬下了自己的上下颌骨,然,鸡骨头没被咬碎,倒是因为用力过猛让鸡骨头尖锐地那一段划破了自己的上颚。
顿时,吴剑锋只觉口腔中弥漫起一股散发铁锈的腥味。吴剑锋在心里骂了一句晦气,便往地上又吐了口口水。
只见无边的白色周围泛起一片嫣红,妖异却美丽。
:无:错:小说.Q.C没由来地,吴剑锋想起了自己的儿女,他自然知道自己今天这番举动会引来雷牧天怎样的反扑,可是,只要想到雷牧天疯狂,他又有种莫名的快(河蟹)感。
说起来,仇恨的种子只是在不经意间种下,用恨意浇灌它,让它生根发芽,而它的枝叶又蒙蔽了人的双眼,恨意更多,如此反复循环,这恨,便如滚雪球一般,越滚越大,让人疯狂,疯狂到让他觉得,即使配上妻儿,那也是值得的!
想到这,吴剑锋拿出手里的手机,拨通了那个烂熟于心的十一位数。
“雷牧天,城市广场金路大厦。”
话落,吴剑锋径直挂断电话,关机,拔出电话卡,动作无比纯熟。
这是第几张电话卡了?
第五还是第六张?
待他将手里十张电话卡打完,他自然会告诉雷牧天真正的地点,可是现在,他要一点一点地玩死雷牧天,莫名地,他十分期待雷牧天找到林笑,噢不,该说是,呵呵呵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