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创翻了翻,所有公文大约有十几份,从日常办公用品到大宗商品采购,再到生产物资储备,都是请求拨款的。
其中有一份公文引起了他的注意。
这份公文提要写道:“拟采购棉花叁拾万吨请予以拨款贰拾万元法币”,拟稿人正是王宏经。
林创没有把注意力放在公文内容上,着重看了看王宏经的笔迹,又拿出那张收条对比了一下,发现笔迹并不相同。
那么王宏经的嫌疑基本可以排除了。
其实,林创一开始就没有把他列为主要嫌疑对象。
从各种疑点推测,无论是年龄、职业,袁佐才的嫌疑更大一些。
终于,在一份“拟添置新办公用具请拨款法币十万元”的公文拟稿人栏里,发现了“袁佐才”的名字。
林创一看,笔迹完全相同!
终于证实了自己的推测,诈骗犯就是他。
林创兴奋地站起来:“钱秘书,谢谢,我找的东西找到了。”
“林组长,可以确定人犯了吗?”
“基本可以确定了。钱秘书,多谢帮忙,等案子结了,请你喝一杯,务必赏光啊。”林创道。
“好说,好说,钱某也十分乐意与林组长作朋友。”
“那林某就告辞了。”
“我送你。”
……
出了财政部,林创问等候在车里的张强:“吴组长人在哪里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