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创故意这么做的,目的就是试探试探,空白文稿能不能随意带出去。
现在看来是不可能。
……
回到局里,林创把假公文和左天一那张收条放到桌上,想道:“看来,左天一并不是财政部的人。一来,这张假公文一定是在一张文签的基础上印刷的,找一张自己平常用的文签,只须刻上两方长条印章,一方刻上‘中华民国财政部公文稿’,一方刻上‘财发字第号’就行了,另外就是模仿巩副院长签名即可。”
“至于刻制印章,这个人肯定是自己刻的,而不可能委于他人。原因很简单,别人是不可能给他刻这样敏感印章的,除非这个人是左天一的同伙。”
“由此推断,这个人必须具备这几个条件,一是在其它部里上班,能接触到巩副院长的签名;二是有一定金石功底或者有同伙擅长此道。”
林创想到这里,又看向那张收条。
猛然发现几个特殊的字。
“兹收到交通银行法币贰拾万元正,左天一。”
其中“贰”字,没有底下那下“贝”;“正”也不是平常人常写的“整”。
这说明什么?说明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名会计。
只有专业的会计人员,在书写时才有可能这样书写。
当然,这只是按常理来说,也不排除非会计人员这样书写的可能。
林创看了看表,离各机关下班还有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。
事不宜迟,得赶紧确定嫌疑人供职的单位,否则,过了这一夜,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呢。
想到这里,林创起身往段以德办公室走去。
“林创,有眉目了吗?”看到林创进来。段以德劈头就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