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想林知夏一撇嘴:“别看他们人模狗样的,其实都是打工仔而已。真的大老板,才不会挤成一堆去吃路边的小店呢。我将来要成为大名人,赚很多很多钱。”
“哟,挺诚实的嘛。”盛朗有些意外。
“你以为我成天打工图啥?就是赚钱呀!”林知夏说,“我早就想好了,将来一定要赚大钱,买个大房子,请俩保姆伺候我爸,让他过上舒服日子。要是能把他的眼睛治好,就更好了。”
清贫和浮萍一样飘零的生活让这个少年对金钱有着执着的渴望。只有捏在手里的钞票,才让他有安全感。
“我还不知道将来要做什么。”盛朗不由得思索,“外婆说我要念不了书,可以把旅馆接过来自己开。可是我不想,那事儿太掉价了。”
这少年跟着林知夏玩久了,近朱者赤,竖立了很正的廉耻观。
“不知道要做什么,就先好好念书吧。这是我爸说的。”林知夏说,“念着念着,就知道了。”
盛朗陷入思索。
公交车摇摇晃晃,在都市森林里穿梭。两个少年的肩膀不住摩挲,林知夏后来干脆靠在了盛朗的身上。
盛朗无意识地将身子侧了一下,好让林知夏靠得更舒服。
在两个孩子,谁都没有想到,多年后,林知夏穿着T恤牛仔裤和旧球鞋,成天捣鼓着他的实验器材,远离了铜臭。
而盛朗却穿上了精美的手工西装,束着领带,发型考究,妆容精致,一身古龙水的芬芳,从后台大步走向灯光明亮、掌声热烈的前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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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改了最后一段,觉得这样的价值观更符合两个人的人设。
小狼这个时候还没有开化,迷迷糊糊的,只知道跟着小夏走。
后面他会有自己的目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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