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索莱丝和瞻礼斯真的糟了,糟的不能再糟。索莱丝是活尸,黑噩梦未必有胃口,可瞻礼斯看起来却好吃得很。
咏水又说:“如你所见,我们是狼人,我们会变成擅长作战的形态....”
我抢着说:“就像刚格尔血族!”
咏水:“是的,但我们不畏惧阳光,而且我们的体能更胜过那些血族近亲。这些孩子...”他指着利文他们说:“是我的徒弟和子嗣,我带着他们,是为了让他们亲眼见证追猎黑噩梦的全过程。”
我不禁又好气又好笑——为什么他非得带些炮灰不可呢?这些炮灰又帮不上忙,只会碍手碍脚。但突然间,我理解了他,因为他想让这些孩子见证他的英姿,领略他的强大,从而更加崇拜他,当他回到部落时,这些孩子会替他吹嘘和宣传,他的名声会增长得更快。
就像当年击败亚兹拉尔的我一样。
我说:“那我们联手吧,我们的目的是一样的。”
咏水露出那种专家看着门外汉的表情,满满的优越感,那个女孩儿说:“联手?不,你不配,咏水是我们部落的第一勇士,连其余部落的大勇士听到他的名字都会震撼。联手?你这靠装备的别往自己脸上贴金啦!”
咏水微笑道:“别这么说,苔丝,我们必须学会谦虚。”
这家伙其实在暗爽,他的神情完全出卖了他,我之所以能看穿这一点是因为我和他是同样的人。他想凭借这些炮灰衬托他的强大,然而在我心中,何尝不将他们也当做炮灰呢?
那我就扮猪吃虎吧。
我说:“请务必允许我与你们同行。”
咏水看了看天气,叹道:“好吧,但我们不会是唯一来猎杀黑噩梦的。”
利文问:“师父,其余部落的勇士也会来?”
咏水说:“没错,机会难得,谁不想一举成名?”
苔丝嗔道:“他们有没有搞错,竟然想抢无敌的咏水的猎物?”
咏水用鼻子嗅了嗅,说:“这丛林中已经存在太多的猎手了,他们都很老练,隐藏着自己,不像我们将自己暴露在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