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什么?”刑鸿泽盯着她。
花露撅着嘴唇,失望地摸了摸肚子,道:“我不吃肉,有果子吗?”这山林里,这个季节,肯定有果子吧?
刑鸿泽心里更气,脸上更冷了,不吃肉?
他手里拿着刀,停在了香喷喷的兔肉上。
想了想,这恶毒女人小的时候,的确天天只吃糕糕,果果,没见到她吃过肉,但那时候还小,又蛮横又恶毒,用钉子扎伤他的脚,让他饿着肚子,带着脚伤走了十里路,就为了给她买了一包她喜欢吃的徐记山药糕。
不吃更好,饿着吧。
一会还有十里的山路,也让她尝尝又饥又饿,脚上还有伤的滋味。
想着,刀下又片起肉,将那只肥肥的兔子全吃了。
对一个壮年男人来说,一只兔子肉,除去骨架,刚能吃饱。
吃完,擦过刀锋,收入刀鞘,然后起身要走出山洞,想到什么他说:“你是我买来的,卖身契在我手里,已经入了籍,若是敢逃,那就是逃奴,抓到不是乱棍打死,就是充作军妓,你要想好。”冷冷地说完,他就走了出去。
花露:“我总觉得,我和他有仇,但也可能是他口嫌体直。”
系统:……
很快,刑鸿泽回来了,手里拿着一串黑溜溜的东西,还有几颗红绿相间的,还有些绿色的带壳的。
他的手特别大,一捧有好多。
花露见他要丢给自己,急忙掀起自己洗干净的罩衫上的罩纱,虽然刮蹭的破烂,但装东西还行。
一接到,她就见到那一捧是山里熟透了的黑葡萄,个个有指甲那么大,是她最喜欢吃的水果了。
还有几颗新鲜的冬枣,还有一小棒新鲜的榛子。
都是她爱吃的!
果然,每次遇见男主,她就有好吃的了,她忍住垫起脚尖,亲了他下巴一下,眼睛亮晶晶,然后说了三个字:“喜欢你。”接着低头小脑袋,就拿起一个枣儿,因为一场大雨,淋得枣儿特别干净。
但花露还是拿在手里,细细的看,有没有脏东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