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露可是极爱干净的,一天要洗三回澡那种,若没有条件也要每天擦得自己干干净净那种。
结果刚盖着身上左面的脏,又露了右面的脏,她把裙子一扔,准备放弃去洗洗时,外面刑鸿泽走了进来,手里还抓了只灰色肥肥的野兔,眼神冷漠地看着她,然后将手里活蹦乱跳的兔子扔到她面前。
“杀了,把肉给烤了做早饭!”刑鸿泽看着她那一张娇颜,想起小时候的粉嫩,就别开眼,语气生硬地命令道。
花露一看灰色的肥兔子,那大长耳朵,圆溜溜的黑眼睛,她乐得“嘎”的一声,一下子就蹲下来摸兔子耳朵和身上的毛。
怕它跑,它的脚用了临时搓的草绳给捆绑住,挣脱不了。
刑鸿泽看着她乐得摸兔子的样子,好似几百年没见过活兔似的,一时气结。
“听到没有,我让你把兔子杀了,做早饭!”他声音一下子严厉起来。
兔子他都给抓来了,就让这从小宠得无法无天,连吃饭都要人喂的黄口小儿做个饭,了解一下食物来之不易的辛苦,这不过是复仇的小儿科,以后不仅让她做饭,还要让她锄地,劳作,抓鱼,打猎,甚至养家糊口,棍刑板刑钉刑可免,毕竟这么娇滴滴,怕她抗不过去。
但是,这些为人奴仆的辛苦,必是要让她一一经历,让她认识到自己当年错的有多离谱,竟然还将他忘记了!
他瞪着她。
结果,花露仰起了颜色正浓的小脸,问了一句话:“为什么要吃兔兔,兔兔那么可爱。”她从来不吃肉,所以她很不明白,这么可爱的生物,为什么要杀掉吃它的肉呢?
兔兔那么可爱……?
为什么要吃兔兔?
把刑鸿泽给噎得,如果手中有剑,他能直接拔,出来,给那她手心正摸毛的兔子一剑。
有肉吃,你说为什么?
这句话相当于那句,何不食肉糜!
昏庸无道,不,是娇蛮任性!只为自己一时欢乐,却不管他人疾苦,这兔儿不吃,那就饿着吧!他倒要看看,是兔儿可爱,还是她的肚儿难受。
必是要给她上一堂生存之学。
那花员外,简直把她惯坏了,毫不知平民之苦,还以此为乐!
他上前一把从她手里夺过兔子,提到了外面,手上利落地几下工夫,就撕掉了皮,处理好了兔肉,用一根木棍穿过,然后拿了进来,将还未燃尽的篝火添了茅草吹了吹,很快火堆又燃烧起来,加了柴火后,在火上烤起了肉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