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妈的,保护住这帮奴隶!”
“族长有命,有大胃马的先行冲锋,不然放任狼群冲过来,我们得死伤大半!”
鹰眼部落所有听到命令的骑兵,心中都猛地一沉,反冲锋?这是让他们去送死啊。
在平茂的草原上,冲锋的战术极为普遍和实用,就比如之前贪狼部落不顾一切地冲锋草狼群,瞬间打了狼草群一个措手不及,再用猎堂族老一众精英猛将执行斩首行动,草狼群都没怎么反抗,就被重伤的头狼下令撤退。
虽明知道必死,可鹰眼部落的人没一个逃避的。
“贪狼部落的人狡诈,真可鄙啊!”
“为了部落,就算是牺牲我们又何妨!”
在残酷的洪荒世界中,死亡与流血早已被人司空见惯,每一个性情刚烈的部落男儿们,都愿意为了部落而牺牲,为了部落中族人而牺牲一切。
鹰眼部落也不例外,骑兵们迅速跳出阵势,在奴隶前结成一队冲锋的方阵,向着绿色洪流冲锋。
“都是我鹰眼部落的好男儿啊!”
望着冲锋的人马只有小小一撮,鹰眼族长和族长眼中仍闪过痛惜之色。
培养骑兵,和购买大胃马所消耗的资源,精力相当之多,让小型部落难以承受。
看贪狼部落就知道了,猎堂一共两百人,而骑兵只有不到五十人。
每一位骑兵,都是要小型部落去努力积攒,可用作王牌力量的宝贵战力。
“族长大人,他们竟然反冲锋!”一位贪狼部落的人惊呼。
古初眯起眼睛,“哼,那就让他们的骑兵被草狼群湮灭吧,对了,狼群那边的猎堂族老情况如何了?”
“族老大人刚刚派人来说,他那边的狼群没有任何变化的趋势,不过头狼比较靠近族老大人那边,他说头狼伤势比较重,恐怕活不了多长时间了。”身侧的族人回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