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先锋仔细的用被子把白晴包好了,这才去把自己带回来的东西拿到炕上。
东西已经拆开了,就差给白晴看了。
里面的东西不少,各种吃的用的。
最显眼的是一件嫩粉色的毛昵大衣,是真的很嫩很嫩的那种粉。
估计村里就没人穿过这种颜色!
看着这件毛昵大衣,白晴还伸手摸了摸。
见她感兴趣,林先锋解释道:“海边那边的女同志,好像还挺喜欢这样的,卖大衣的那个人是这么跟我说的。”
林先锋平时跑车忙,也顾不上多看行人什么的,女同志更不会随便乱看的。
所以,是不是真的,他也不知道。
但是他觉得这颜色,这款式很适合白晴。
他站起来后,把大衣展开给白晴看。
这是一件中长款,穿上身应该到白晴膝盖那里,是个简单的素版,不算是特别修身,不过腰间也有一点收腰的设计。
看着还算是新潮,至少对于如今的时代来说,已经足够新潮了。
虽然说颜色过于粉嫩,但是白晴皮肤白,倒也撑得起来。
林先锋展示完之后,把大衣挂到柜子里。
然后才给白晴看其他的,除了大衣之外,还有一双白色的小皮鞋。
小皮鞋属于浅口鞋,露出了脚背,不过在中间还横了一根细带,算是起一个固定的作用,当然也有稍稍装饰,起到美观的意思。
很有年代特色的款式,之前在县城的供销社,市里的百货大楼都看到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