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族不允许污秽之血的存在,他们生来丑恶,不知廉耻,所以每一个霓凰族人,见之皆可杀。”
落颜一字一顿说着这样的话。
“如果让族长大人知道太子殿下竟然在宫中收留着这样一个污秽之血,无论你们是什么关系,只要你不愿将她杀死自证你的清白,那么奥斯家族就无法继续和霓凰一族进行通婚的盟约。”
“因为对我们而言,污秽之血是这个世界上最丑陋不可容忍的产物。”
轩轶静静听着对方说的话,不知为何想起了姐姐。
是的啊,所有的隐族不都是这样吗?
为了维持族群的纯净性,就可以无所不用其极。
即使是一直在积极出世的星城,面对星城族人可能与外界通婚而造成族群血脉被稀释污染的前景,甚至专门出台了贱民法律,将所有的混血儿都视作最卑贱的贱民。
姐姐当初,也便是以这样的贱民身份存在的。
而作为世间最强大的隐族之二,霓凰一族世代深居寡出,在与世隔绝的同时,对于这种外族通婚毫无疑问就更加的深恶痛绝。
轩轶如今的见识已经今非昔比,他不认为妖妖身上的怪病是单纯的异族通婚导致,他已经见过了不少隐族,星城本来就是隐族和常人通婚的重灾区,而轩轶自己,严格来说也是奥斯家族与霓凰一族通婚的产物,没有说异族通婚就会产生怪病的道理。
除非是霓凰一族有人在霓凰一族霞氏身上动了手脚,或者是血脉,或者是诅咒,让他们通婚生下的孩子生来就是怪物,才能够有效阻止这种族群根基的动摇,再立下污秽之血皆可杀的规矩。
只是轩轶唯独没有想到,妖妖竟然会是这个来历。
要知道,轩轶可是在兰叶帝国捡回来的妖妖,虽然说霓凰一族祖地遗忘之城的地理位置不详,但是至少可以确定是在奥斯帝国境内。
所以说二者之间至少也有几千米的距离,原本轩轶可是没将妖妖和霓凰一族联系在一起,毕竟他自己就有霓凰之血,对霓凰之血的特制还是有所了解的。
不过当落颜点明妖妖身份之后,轩轶这个时候甚至有那么一刹那的怀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