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处几人又在唤着让两人赶紧过去,赵思沅怒瞪了他一眼,转身就要走。
“等会,”周嘉树拿出手机,示意,“点了。”
“什么?”
一看到自己手机上的转账,赵思沅眼都直了,“个、十、百、千、万…十万…百万…”
“给我的?”她一秒笑开了花,“你真是给我的啊,周嘉树!”
“这件事没告诉你是我的错,这转账算是这事的赔罪。”
赵思沅头点的跟拨浪鼓似的,颇像是突然被喂食的宠物:“你这的总监可真是太值了,我真是没白交你这个朋友,认识你真是三生有幸啊!”
知道这人随时随地的演技,周嘉树收了手机,看见她迅速收款的动作,笑了:“赵思沅,刚刚谁说自己不是孩子,不需要再给个枣哄了?”
金钱面前,赵思沅一向是“宁屈不折”,再说了,现在知道了周嘉树的身份,这点钱赵思沅自然不会客气:“我是病人,现在还是可以特殊点的。”
她说着又摸向自己的额头,弯着腰:“嘶,我这额头有点疼,先过去坐一会啊。”
刚走了两步,整个人就差直接跳起来了。
周嘉树望着自己手中的头盔,又抬头看看头顶的那轮夏日,半眯眼眸,唇畔带笑,或许,他还挺适合养孩子。
作者有话要说:或许,你也挺适合养着我(痴心妄想)
然后,我新文今天有了一个新灵感啊,名字先定《粉色禁药》,先婚后爱文,快去收,下本要写这个了:
岑晔第一次见宁清晓,是在公司的地下停车场内,当时的宁清晓正拎着一只断了跟的高跟鞋坐在台阶上,黑发中一抹亮眼的粉色,雪白的赤足在地上玩的欢快。
看见他时,宁清晓还悠闲的吹了个口哨:“帅哥,手机能借我用一下吗?”
花里胡哨。
这是岑晔对她的第一印象。
再见面,是在两家父母私下安排的相亲见面会上,此时的宁清晓已经没了那抹粉色,黑色的头发高高挽起,梳了个甜美的丸子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