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实证明,刁乐语的直觉是准确的。
盛钊脑子里被简单粗暴地揉成了一堆浆糊,别说认识人了,连电梯是啥都快不清楚了,全凭着本能的肌肉记忆上楼。
他脚下发飘地走出电梯,701的大门开着,刑应烛刚从厨房出来,路过门口时闻到了盛钊身上的酒味儿,略微皱了皱眉,停下脚步看向他。
“喝多了?”刑应烛问。
盛钊挂着一脸看破红尘的空灵走进门,直到一脑袋撞在刑应烛身上,才微微皱了皱眉,问道:“你是……哪来的大美人?”
刑应烛差点被他气笑了。
刑老板放下水杯,一手臂搂住盛钊的腰,捏着他的下巴抬起他的脸,阴恻恻地说:“你仔细看看我是谁。”
盛钊醉得糊里糊涂,眯着眼睛仔细辨认了半天,摇了摇头。“我是你男朋友。”刑应烛冷冷说。
紧接着,刑应烛就看见这醉猫顿时眼前一亮,胆大包天地凑上来摸了摸他的脸,拇指抚过他眼角的泪痣,开始嘿嘿地傻乐起来。
“真的假的?”盛钊操着一口被陆行和熊向松同化过的东北话,惊喜道:“我还能找这么漂亮的对象呢?”
形应烛:“……”
刑老板气得磨了磨牙,隔空关上了门,手上略微用了些力气,捏着这醉猫的下巴晃了晃,恶狠狠地说:“盛小刀,我明天就把你送去拍戒酒宣传片。”
“立规矩而已,我会手下留情的。”
刑应烛懒得跟只醉猫计较太多,他不由分说地拉着盛钊进了屋,简单粗暴地给他换了睡衣,然后一把将盛钊怼在了床上。
“睡觉。”刑应烛冷酷无情地说:“等醒酒之后自己把床单被罩换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