奉九是个认真的人,既然答应人家了,还是得办。于是她从葛萝莉那里借来了一本领带领结打法的杂志,里面有各种领带结很全面的步骤图解。
作为奉九的密友,葛萝莉知道奉九的斤两,于是尽心地告诉奉九,只要学两种,就可以应对几乎所有的场合。
一是最简单的平结,日常用的;再有就是比较复杂的温莎结,适用于各种政务商务场合。
如果嫌这个有点难,那还可以把领带反面朝上,学着打普瑞特结,因为领带反面,所以少了一个缠绕,而且比硕大的温莎结看起来体积小些,也是现在越来越流行的式样。
奉九先学会了平结,然后立刻弃了温莎结,改学普瑞特结——能少一个步骤自然要少一个。
奉九做事极专注,虽然手残了那么一点,但架不住功夫花到了,过了好半天,好不容易都学会了,她满意地看着自己手里的成果。
正在这时,她忽然觉得自己的耳垂被什么叼住了,吓了一跳,以为又是泰山犯了老毛病来祸害她。
她不出声地慢慢扭头一看,居然是多日不见的宁铮,他随即放开了她的耳垂儿,满面含笑地看着她,奉九露出个笑容,刚想说“怎么这个时间回来了?”
宁铮已经重重地覆了下来,两个人一起倒在床上,他急切地亲吻着贪念了这么久的红唇。
两人唇舌相缠,奉九照旧是被动承受,她也不用做什么,反正宁铮自己就能乐在其中,但她也渐渐有点晕眩的感觉,这种晕眩,不像是以前每每因他亲吻的时间太长缺氧造成的,而是她好像开始有那么一点儿喜欢他的吻了。
嗯,就那么一点点儿,不多。
奉九闻到了他身上清爽的气息,右手不知不觉地抬了起来,摸了摸他的后脖颈,他的发丝偏硬,底座处有点扎手,覆在她身上的宁铮忽然一顿,抬起头审视她好半天,忽然一笑,因为亲吻而变得更加水光红润的唇瓣自然地分开,衬着雪白的牙齿,极好看,奉九不肯闭上眼睛,就这么大大方方地看着,宁铮到底不好意思起来,换了地方,亲上了她澄澈的眼眸。
直到亲得她迷迷糊糊又闭上了眼睛,宁铮这才又去亲她的脖子,锁骨,又拨开她穿着的浅紫罗兰色长袍,露出雪白圆润的肩头亲吻着。
好一会儿宁铮才觉得相思稍解,看了看床上,又亲了亲她总是微微下垂从而显得小女孩般倔强的嘴角,暖声问:“学会了么?”
他们身下压着宁铮的几十条丝绸领带,各种颜色各种长短和样式,奉九一听,来了兴致,立刻把他从身上一把推下去——刚学会一样新本事,自然想有个施展的机会。
刚刚已经在外面的起居室换上了一件家常湖色长衫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