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不凡默不作声的走过大半个镇子,在一个罅隙转角之地,看到了一间破落酒馆。
“小二,好酒好菜。”
宁不凡寻了张椅子坐下,在桌案上拍下一锭金子。
出手不可谓不大方,不可谓不豪爽,不可谓不高雅。
不过,如此‘高雅’之举,却让邻桌的几位客人看了笑话。
其中一位坦胸露腹、面上有一条长长刀疤的粗犷汉子嗤笑道:“也不知是哪家的雏娃娃,初入江湖,便敢来栖霞镇撒野,好笑,好笑!”
宁不凡听了这话,颇有些不解。
与粗犷汉子邻桌的,是一位英姿飒爽的女侠。
女侠闻得动静,侧目瞧了宁不凡两眼,觉着这位白衣公子气质不俗,隧生结交之心,思虑少许后,起身走至宁不凡对面坐下,将桌案上放着的金锭捏起,掂了掂,收入袖中,沉吟道:
“分量倒是不少,不过......这位小公子,你入栖霞镇时,无人同你说,在这栖霞镇内的所有生意,都不得以金银交易嘛,得用石刻,就是这个。”
女侠落落大方的坐在宁不凡对面,从怀里摸出一块儿白玉模样的物件儿,轻轻放在桌案上,看向柜台方向,对那位撑着下颌、不断打哈欠的年轻掌柜说道:
“这小公子的酒菜钱,我来出。”
掌柜的伸了伸懒腰,耷拉着眼走来,将桌案上放着的白玉收起,懒散摆手道:“成成成,又得去山里抓野味了。”
说着,便将肩上搭着的白布往柜台上一丢,大步走出酒馆,干脆利落。
“......”
这一幕,让宁不凡愣了半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