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餐巾纸上面还带着餐厅的名字,应该是一个叫威利斯酒店的餐巾纸。
这个地方,之前罗队长跟他提起过,别说是在柳州了,就是整个南疆都是顶尖的,这个地方的消费不是一般人能承受得了的。
口袋里面有这东西,想来这个人也算是有点家底的,而且最后他开车跑的时候,丁凡远远的看了一眼,车子也不是便宜货,至少是一台欧洲货。
这个年代,能在开得起欧洲车的人家,想来家底绝对不是一般的厚实!
“看来,我们这一次要对付的人,还是个有钱人那!”放下手上的餐巾纸,顺势拿起了桌上的小梳子,仔细的检查上面有没有头发留在上面。
可他漫不经心的一句话说完,反倒是挑起了木局长的好奇心,有点不解的看了一眼桌上的这些东西。
虽然没有说话,但明显他也从这些东西里面看出了问题的所在。
口袋里面找出来的零碎现金就不用说了,虽然面额不大,可看的出来,雨衣的主人似乎对于这些钱并没有很看重。
九十七块钱,说多不多说少不少的一个数字!
可丁凡却觉得,这张现金原本应该是一张百元钞票,后来被人用了三元钱,这才变成了一些零钱。
至于那个打火机,其实丁凡更多的就是好奇了。
从这件衣服上的味道来分析,这件衣服的主人,显然不是一个抽烟的人,至少在衣服的衣领和袖口上,并没有一点烟味残留在上面。
衣服口袋里面也没有一点烟丝的残留痕迹,已经可以说明很多问题了。
可一个完不抽烟的人,身上为什么要带着一个打火机那?
打火机上面打印着一个名字,名叫星皇夜总会,听名字也能知道这是一个什么地方了!
这些夜总会之类的,往往会做一些小东西,作为一些小礼品送给客人,通常不会有人在意这些东西。
而带走这些东西的人,往往都是因为有这个需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