莱卡往身后一指,“我们行业里最顶尖的大佬开的就是这款车。”
福特野马1969。
约翰.维克同款。
就是这款车,加一条狗,让约翰.维克一路干掉了二十几本户口本的人。
屠杀数量还在持续增加中。
凯特困惑问:“律师开这车干嘛?赶着上庭吗?”
“这你就不懂了,不仅律师,米国稍微有点身份的都喜欢开古董车,这样才显得与众不同。
莱卡没有完全说实话。
其实…
跟最近三四十年生产的车不同,这些古董车的换挡杆都是在方向盘后面,而不是在主副驾驶座之间。
少了这玩意的阻挡,很多事情做起来就方便多了~~~
遥想六十年代,多少年轻人开着这样的车子到露天电影屏幕前,却没几个是真去看电影的。
好吧,说白了,莱卡想买这车,跟约翰.维克半毛钱关系没有。
就是为了给纽约海王找一台合适的坐骑,以吸引更多的坐骑而已。
只是,凯特不喜欢这车。
原因很简单…
“这车我开不来。”凯特嫌弃道,“换挡器在方向盘后面,太不顺手了…”
莱卡眯了眯眼:“你真是个好姑娘。”
“啊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