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明城暂住的这几天,远离狼烟战火,倒也闲适自在,不必手染鲜血,不必纠结每攻下一城该何安置百姓,虽然他也无心安置这些最无辜的受害者。
这种有妻相伴、有子承欢的日子极具烟火气息,虽然孩子太,总是状况百出,但也仅限于吃喝拉撒而已,家中奴仆众多,有柳氏坐镇,对于沈琉璃和傅之曜这种新手父母来说,倒也不至于手忙脚乱。
然后,傅之曜便发现沈琉璃才是惯会偷懒的,只要不是事必躬亲,照看孩子实则轻松,半点不累人,她只负责白日里给招宝喂奶,晚间根本不喂,拉和撒更不会管,这些事自有婆子丫鬟料理,闲暇时间陪招宝玩,哄哄招宝足以。
招宝的一应需求,需要什么,该置办什么,都是柳氏替她操持,轻松得很。
沈琉璃振振有词:“生养孩子是一件极其耗费精力的事,生孩子一年便熬过去了,可将孩子养却是十几年的事。若样样都扑在招宝身上,三两年就将自己熬成了黄脸婆,我可是要貌美花的。”
沈琉璃想的很通透,教养孩子是事,马虎不得。像她爹就不会教孩子,她上有三个哥哥,就沈安相对出息些,二哥和三哥便不成器,一个纨绔,一个卑懦,府中两个女儿,不是她自黑,若不是自己有所顿悟,就她和沈珍珠,一个跋扈恣睢,一个惺惺态,反都不算啥鸟。
总之,沈茂这个父亲得挺失败,就没教出特别优秀的孩子。
日后,她便负责养,只管招宝的吃穿用度,陪他玩,至于教这方面,全权交由傅之曜负责。费心教导,最是伤神,她还是选个相对轻松点儿的。
不过,以傅之曜的性子,万一将招宝教成了暴君呢。
管他,就算是暴君,可傅之曜的聪明程度非她比拟,至少占了聪明,总过脑子随她吧。
人嘛,就要想得。
既要貌美花,沈琉璃悲催地发现自己的胭脂水粉快用完了,即便拖着傅之曜去逛街买东西,刚跨出门,折返回来拿了个斗笠给傅之曜戴上,他张祸水脸太有辨识度,而自己也戴了面纱,掩面而遮。
毕竟明城百姓对她的敌意也挺。
沈琉璃在家里龟缩了许久,一到街上,顿觉哪哪儿都新鲜。虽在明城住了半年,可因着怀孕生产,有余影的暗探监视,她基本没出过几次门,都没逛过明城。
股新鲜雀跃劲儿,仿若放出牢笼的雀儿。
明城同萧国其它备受战乱洗礼的州郡相比,这里的百姓安居乐业,市集也没受影响,在沈安不遗余力的管辖之下,较少生出乱子,周边的藩王亦没趁萧国乱染指此地。
看着她熠熠生辉的明眸,傅之曜脸上的容越发多了起来,嘴角飞扬,只是隐匿在斗笠之下,不得窥见。
从脂粉铺子出来后,沈琉璃瞧见摊上贩卖着各种孩玩耍的玩意儿,挑着家里没有的件,买了一堆,也不管招宝不玩。
傅之曜抚了抚额,指了指她手中的九连环:“像这个,招宝太根本玩不了,买回去,也是放在角落里招灰。还有这些……些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