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风只好站了起来,轻咳一声后道:“诸位!我决定作出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!即日起,我便加入蒙古族,加入部落,和大家一起生活!”
众人先是一愣,接着便是狂呼,有了秦风的加入,何愁本族不兴?
往小了说,部落将会扩大成数千乃至上万人的大部落,往大了说对于整个草原游牧民族都是件大喜事。
接着便是敬酒环节了,无数年轻的漂亮妹子来给秦风敬酒,秦风来者不拒逢敬便干,不知不觉已经喝下了几十碗。
这酒量,又是赢得了一片叫好声。
许久后秦风终于得空,坐下来吃着牛羊肉,没有太多的调味料,清水煮完加点盐巴而已。
就是这样原滋原味的肉,吃起来最是回味悠长。
一旁萨日朗看着秦风大口吃肉大碗喝酒,不自禁的露出笑容,没想到秦风融入的那么快,如果不是他太细皮嫩肉,还真可能会被当成蒙古人。
吃饱喝足,秦风直接用胳膊擦去嘴上的油渍,打了个饱嗝道:“爽栽!”
萨日朗骄傲的问道:“中原没有那么好的牛羊肉吧?”
“自然。”
秦风点头认同,牛羊肉还是草原的最好。
萨日朗笑了,笑着笑着忽然想到什么,轻叹道:“如果你真的属于草原就好了,你一定能成为草原上最强壮的头狼,飞的最高的雄鹰!”
秦风知道,萨日朗应该是看出,自己加入他们部落和族群只是权宜之计,终有一天是要离开草原的。
秦风点燃了一根烟,舒了口气道:“你呢?你属于草原吗?”
“当然,我是草原的女儿!”萨日朗昂首挺胸,忽然想到了什么,起身朝远处跑去。
秦风不禁好奇萨日朗想干什么,等了片刻,只见萨日朗带着一朵鲜花归来。
“送给你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