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

127、小棉袄(3 / 12)

“好,我来。”

姜澈:“那我洗菜去。”

姜双玲看着眼前这两孩子,顿时就……忍不住感叹时光的流逝,这也不过七年,曾经抱她大腿的小豆丁居然长这高了,尤其是齐越。

十二岁的齐越身高超过一米七,比姜双玲还要高。

姜澈也很能长,马上身高也要超过她。

小姜志觉到一阵忧伤,幸亏肚子里这个孩子来得巧,要是再个几年,晖晖崽长大了,她就是家里最矮的那一个。

夜里一家人坐在一起,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饭。

因为齐珩、齐越、姜澈三大饭缸聚头,以及后续的饭桶预备役晖晖小朋友的存在,姜双玲煮了两锅饭,足足两大锅米饭!!!

桌上还有盆菜。

姜双玲:“……”

她端着手中的米饭,从眼前这三大饭缸脸上扫过,饭缸第一代齐珩,成熟俊美,饭缸第二代齐越志,一米七的英俊少年,大长腿初现,隔壁的姜澈小同志,一双丹凤眼笑起来的时候极具古典美,奈何吃饭的架势,也跟饿老虎似的。

虽然看起来凶残了点,但是家里的男人们很养眼啊。

赏心悦目。

旁边扒拉饭的齐晖小同志,虽然还是个萌包子,但是单看一旁的哥哥和爸爸,就能预测到将来长成什样的俊美男人,至少谢老师在见过他爸他哥后,仍然不放弃培养他唱歌。

齐越还曾毛遂自荐去唱一唱,谢老师听完后心惊胆战,拒绝地十分彻底,“练嗓子要从娃娃抓起。”

幸好齐越的唱歌是自娱自乐自我陶醉型,也并不追求成为一名歌唱家,很快就放弃了。

后来他说自己立志跟爸爸一样考军校,不过姜双玲总是怀疑,要是他有点音乐天赋,说不定会想去考音乐学校。

齐家的男人,就是这爱唱歌,越跑调越爱唱,越爱唱越跑调。

齐珩属于比较有自知之明的那种,知道自己跑调就不去外人面前炫耀,齐越就属于没有自知之明的那种,估计因为小学音乐老师是姜双玲,自家妈妈给了他在合唱团中的无限自信。

齐晖小朋友也是个爱唱歌的,一大早吊嗓子也开开心心的,嚎出来也确实是鬼哭狼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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