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公主,当日思禹不自量力曾经给你做了......做了一支簪子......”
袁华眼睛一热,几乎要流下眼泪,她支了月如去翻那碧色的梳妆匣就是想翻出当初他为自己做的簪子。
陆思禹是一个直来直去的人,他的想法很容易猜出来。
原本他该对袁华避而不见的,可这次主动前来,一定是要跟袁华告别的。
袁华不愿意的,这才支了月如去翻梳妆盒,可陆思禹居然也知道自己心中的想法。
“思禹......那簪子......”
“其实那簪子粗鄙不堪,原也不该留着。思禹寻思着公主是个重情重义的人,若是顾念过去,或许也还留着的。既然是前来跟公主告别的,也该将这些物事一并告别了。”
他真的要管自己要簪子,虽然这是过去陆思禹做给自己的,按理说送了别人的东西怎么好意思拿回去,可这簪子意义有些不同,陆思禹还记得这事呢。
袁华微微点头,心中一片茫然,其实要告别就该好好告别啊,他做得对,留着总是心有戚戚,还是物归原主的好。
“思禹说得是,这簪子......这簪子是该归还的。”
她心中有些难过,再说不出一句话,只能低下头沉默着。
那陈小姐该是个心思细腻的人,陆思禹这身蓝灰色的衣裳看起来普通,可衣角却绣着暗纹,看起来有一种低调的品质感。
这蓝灰色的衣裳里面应该着了一件袄子,原本该显得有些臃肿的,可这袄子和外衣的剪裁相当得体,基本看不出臃肿感。
袁华想起以前跟陆思禹在一起的时候,他双腿尽是心中不快,哪里会着这种上等衣料绣工的衣裳,简直恨不得人人都别搭理他,穿得也跟个不修边幅的狂狼之士一般。
现在看着他的样子,袁华由衷地为他感到高兴,有人打从心底愿意照顾他,也让他放松心中的防备、收起身上的刺,愿意将自己的心交出来。
虽然不知道华泉关这位陈姓小姐到底是什么模样,可一看陆思禹现在的模样,袁华就喜欢上了她,她肯定是个好姑娘,肯定能包容呵护陆思禹一生。
陆思禹说得没错,他确实找到了自己该走的路。
原先陆思禹很在乎自己的双腿,便是天气尚热的时候也会用一张毯子将双腿盖住,让人不知道他双腿情况。
现在这么冷的天,他却坦然地将双腿露出来,他终于将这事放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