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一想,这不神经病吗?自己也是姓冷的,抄清月公主的家,那不跟抄了皇帝的家是一样的吗?
想想得亏有公主这个身份啊,得亏自己先就承诺了推恩令会上缴二百万两银钱啊。
虽然自己从中捞了挺多好处,可皇后娘娘金口已开,总不能再变卦吧?
虽然挣钱挣得战战兢兢的,可袁华还是相当高兴的,以身份、权势和信息差的优势挣钱,果然比自己在现实世界硬肝身体来得轻松啊。
怪不得现实世界那么多选秀节目啊,这也太挣钱了。
可惜带不回现实世界,要是能带得回去......银票没什么用,最好带一口袋的金银玉器什么的,哪怕自己头上的这些簪子也行啊,自己也有了第一笔原始资金了。
用钱生钱,赚钱容易多了。
更让她惊喜的是,想不到香皂这个点子得到了都城世家的全力推崇。
由于袁华忙着印刷《大越吃瓜报》,没心思顾及翠玉庄里的生产,产量确实还没上来。
可香皂这东西确实比这个时候的胰子好用得多,洗手干净舒适,香味典雅、留香持久,还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香味,除了贵一点,没什么毛病。
之所以定价贵,那是因为袁华的心思都在推恩令一事上,香皂没顾得上。
没想到没顾得上的这个副产品,因为《大越吃瓜报》送了些试用品,居然带来了可观的收入。
哪怕袁华不是会计、销售之类的专业人士,她也知道香皂以及诸如此类的手工产品,将会在推恩令结束后席卷整个大越市场,从都城到地方,但凡有点能力的,必然以使用翠玉庄的东西为时尚。
袁华一激动,又给翠玉庄登记了一个知识产权认定令,以后香皂也好、口红也好,诸如此类的护理用品,全都得是翠玉庄的品牌,谁都别想模仿。
得亏自己聪明啊,先将知识产权认定部的铁律定下来了,否则香皂这种技术含量并不高的产品,售价又如此之高,谁不想模仿啊。
商业领域不是一直都有一句话吗,一直在模仿,从来不超越。
因为创新有可能会失败,付出极大的试错成本,而模仿,那就是复制别人的成功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