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一想到从此跟陆思禹卿卿我我你侬我侬......陆思禹是很好,可自己似乎并不是爱他。
我想什么呢?只要我嫁给陆思禹,我就能回到现代了,我就离开这里了。
是可乐不好喝吗?是小说不好看吗?是吃香喝辣不舒坦吗?
我为什么要想着老老实实留在陆家后院当夫人呢?我是要回去的人啊。
林先生看袁华半天不开口,“公主,咱们若不帮帮甲字一号姑娘,估计她就真的止步于此了。明日你的《大越吃瓜报》可没有这个可歌可泣的故事了啊。”
袁华只想着赶紧把二百万两银钱挣够,趁着皇后娘娘高兴,开口给她提赐婚一事。
只要将跟陆思禹的婚事定下来,什么富可敌国什么权倾朝野,这都不重要了,回家比较重要。
林先生终于又回头了,看袁华目光呆滞,知道她又想别的去了。
一挥手,不知道他给谁打了招呼,安安静静拥挤着的人群中开始有了些异动。
袁华胡思乱想一阵,不对不对,银钱还是很重要的,至少皇后娘娘的二百万两银子,越早挣够越好......也不对,若是我早早将二百万两银钱交给皇后娘娘,她一定觉得我还能赚更多的钱,说不定坐地抬价呢?
算了,还是得压一压,这事还是得认认真真做,等我做完推恩令一事,再趁皇后娘娘高兴,请旨赐婚,完美。
再看台上,甲字一号姑娘哭哭啼啼地下了台,那个背影是如此的无助又可怜,每一步都让袁华精准无误地闻到了白莲花的味道。
这些女孩子到底怎么学得这么聪明的?
明明自己带着现实世界选秀节目的BUG来的,她们可是没有任何前车之鉴可以借鉴的啊,都能这样聪明?
谁说古人可以随便糊弄的?
她们简直快比我聪明了好吧?要不是我有公主这个身份,让我跟她们玩,我估计活不过三集。
算了算了,就算宅斗我也是个渣渣,还是离开这块是非之地比较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