袁华不过才起了这么个念头,居然就被作者识破了,想玩小动作,那是不可能了。
既然不能,那就......
袁华决定破罐破摔,行啊,输就输嘛,反正大越输了,了不得我嫁到于支国去。
倪天恩呢,虽然是个异族王子,说起来跟我还挺配的,人也长得帅。不是只有苏清墨这种帅才叫帅,倪天恩那种也叫帅的。
人又帅武功又高还有能力又风趣,关键是对我还挺好,想想我一点都不亏啊。
这也是在小说里了,现实里要是有这种王子,别说给我红衣大炮了,便是给我开个火箭窜上天我都遇不到这样的人。
公主算什么啊?今天是公主,明天国破家亡了我就是阶下囚,死得还相当惨,不如顺水推舟接受倪天恩的逼婚,嫁到草原去。
虽然草原的饮食我不太习惯,不过呢,我可以自己做一点啊。
现代的外卖都没能毒死我,草原的篝火晚会羊肉串更能养活我。
不错不错,这样一来,哈哈哈,虽然我没赢,但是我也没输啊。
袁华把心一横,真心觉得这个办法好,若是作者不答应自己,那就故意输好了。
输了就嫁给倪天恩,倪天恩再如何不会像苏清墨对冷清月那样吧?
而且,倪天恩真的帅,还有情趣,怎么就不是良配了?
难道因为人家是草原王子?
可他已经统一了草原六部,以他现在的实力来看,就算灭不了大越,等到苏清墨羽翼丰满的时候,怎么着也能跟苏清墨双分天下了吧?
退一万步讲,就算作者要给苏清墨开挂,死死压制我和倪天恩,那我们就在草原过日子好了。
我都走了,你总不至于将我硬拖回来跟苏清墨成亲吧?
哇哈哈哈哈,真是个妙计啊妙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