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笑什么笑,臭流氓!”
塔苛挺无奈的,“小姐,我脸上有写黑社会三个字吗?”
说真的,他这些年历练下来,他身上的流氓味道,早就已经消失不见了,有的,就只是性感成熟内敛沉稳强健富有魄力的迷人男人!就光说他这副俊俏的脸蛋,就足够迷死一大批女人了。
其实他头上的纹身,就是不想让那些富婆以为他是小白脸,老是动不动的想包养他。所以他才给自己装得吓人一点,在脑袋上弄点纹身,让那些女人对他却步,省的他花口舌,拒绝一个又一个!
这纹身的用意,真的很单纯。
如果撇开他头顶上的纹身不谈,他的气质,当真像个善良的小老百姓,反之,钱童儿这副嚣张劲,倒挺像女流氓的。
钱童儿气不过,说,“你不是黑社会?难不成是警察啊?”
安岚原本就不是很多话的人,他也懒得和这个女人解释,对着塔苛说了句,“老大,别废话,直接把人抗走。”
塔苛温吞吞的点点头,轻轻嗯了一声。
动静还是别闹太大的好,要是真把警察吸引过来,就有得他们好折腾了。
塔苛等着抓人,不料,眼前那只小野猫,倏溜一下溜到自己面前,一手抓着他的胳膊,背转过身,拿后背顶着他胸膛。
这不是标准的大背包姿势么?
哟喂!这只小野猫竟然会防身术?
她能背得动自己不?要是背不动闪到小蛮腰了怎么办?
要是闪到小蛮腰了,不就不能跳脚当野猫子了么?
塔苛就在零点零一秒的思考状态下后,毅然决然的选择让她把自己背包倒地,还给她助了一把力,让她背得顺利一点。
塔苛这一倒地,边上,安岚嘴巴都快掉地上去了!
塔苛这死光头竟然有一天会被一个女娃子给大背包?这消息要是传出去,知道要震惊多少人么?
估计这消息要是传了出去,那些曾经死在塔苛手上的人,统统都要被气醒过来了。
塔苛被大背包后,竟然一点都没生气,乐呵呵的爬了起来。他瞧见某只小野猫把他撂倒在地之后,那猫腻样子特别好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