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摇下了车窗,想和他打个招呼,实用却拍了拍我的肩膀:“让他自己做决定。”
“他这是干嘛呢?”
实用只是冲我一笑:“你猜。”
“猜不准。”
“那就别瞎猜了,收拾收拾东西,回店里打火烧去。”
“今天还打火烧啊,能不能给点别的活?”
“能啊,正好今天我身体不太好,要不然中午的菜,你来炒吧。”
“那我还是打火烧吧。”
说实话,我也不是那号连个菜都不会炒的人,可我的手艺和实用比,实在是差了十万八千里,不怕别的,就怕砸了老店的招牌。
我从车上卸下了几箩筐食材,正跟着实用朝老店方向走,迟先生看到了我,就一阵风似地跑了过来。
眼看他离我们越来越近,我就问实用:“你说,我是理他呢,还是不理他呢。”
“自己看着办。”实用从我手里接过了菜筐,又说了句:“别耽搁太久。”
说完他就走了,只留我一个人站在路口。
迟先生到了我跟前,就举起两只胳膊,特意向我展示了一下身上的衣服:“你看看,我穿这身,能当短工了吧?”
我上下打量了他一下,问:“这身衣服不是你的吧?”
迟先生也没打算隐瞒什么,当即点了点头:“我昨天晚上从别人手里买来的。”
我也是惊了:“你那叫买吗,分明就是抢的!”
“可是我给钱了呀。”
哦,对,听长舌妇那意思,他确实是先抢了人家的衣服,又给了人家一个塞满钱的皮包,可这应该算强买强卖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