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比杨德·尼特罗决意前往黑暗大陆。
——很有趣,然而这是十年后的事。
想明白这些有趣的事还距离我很遥远后,我多少有点没劲,趴在床上颓废了十分钟,我决定接受现实,先活好当下再说未来,于是我背脊微一发力,整个人轻轻弹坐起来。
我抬眼打量一下周遭环境。
这是一间不大的屋子,我正在坐在屋子中央的床上,雪白柔软而富有弹性的大床是这间屋子里唯一的家具。
头顶繁复精美的吊灯洒下微黄的光线穿过厚厚的纱织帐幕,映出上面若隐若现的纹路。
地毯尽头的墙壁上装饰着大幅油画,油画上泼溅了些许血污。
很显然,我被转移了——或者说被扔下了。
我最后的记忆还停留在与队友一起对抗十二峰巨角龙——一种千吨级的群居恐龙,这种超重量级怪兽以矿石为食,热爱厮杀,恢复力极强,而且血液具有强烈的致幻性……
记忆的最后,我就是被它当头喷了一身血,还一不留神不小心喝进去不少……
上辈子看到死老鼠会尖叫,切菜切到手指都好像天塌地陷,只在电视剧小说里见识过死人,穿裙子还得穿个打底裤才敢上街……现在却成了职业恐怖·分子,杀人炸城无恶不作,光腚上街毫无压力……真是奇妙的反差。
于是我顺带回忆了下近几年发生的事。
十老头还活的很滋润;
幻影旅团……A级团伙我还真没注意过。算算日子,他们应该才出流星街不久,至少名气还没传到我耳朵里——虽然也有我不关心这种消息的原因,不过这种事本来就不归我管,老大肯定知道——嗯,都是老大的错;
揍敌客,最早那几年,清饼队还不出名的时候,我们干掉了席巴的大哥和两个弟弟——他们接了皇室杀爱因菲比曼的任务,送了一波经验,然后被干掉了;
主角他爸,金·富力士,这个人其实也不太出名,但是我还真知道他——因为就在前不久,我和爱因菲比曼刚刚抢劫过他名下的鲁鲁卡金矿。
鲁鲁卡金矿是世界目前已知的最大金矿,金·富力士和美美联盟各占一半产权。不过金富力士对消失了一层的金矿态度非常潇洒,还表示这点金矿就当感谢费了:因为我们没有杀人。
没杀人不是因为怕金富力士,而是我们当时计划在那附近玩一个周,事情一闹大,很容易引来家里人追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