车内,蔓筝双手塞进暖宝宝的小肚子里,盯着它发怔。
车里的温度偏高,有些闷热,但她的眼皮处似乎还停留着几分凉薄。
蔓筝垂着眼,想到刚才在剪辑室里纪砚恒喊她的那一声。
筝筝。
这是他们重逢以来他第一次这么喊她。
听起来比什么蔓筝小姐顺耳多了。
心情有些愉悦,蔓筝摇了摇兔子样式的暖手宝,抬头望向了窗外,还下着雪,离到家还有些路程,收回眼,她将头靠在了车窗上,准备闭眸小憩会儿。
但思绪却是活跃过甚,让蔓筝不免开始回忆起纪砚恒第一次叫她筝筝是在什么时候来着?
哦。
好像是在她11岁的时候。
那时纪砚恒还没跟他母亲姓,也没改名,叫江匪。
小时候蔓筝家总是居无定所,大江南北的来回搬家,其中就搬到了北鲁小镇。
小镇里每天都热闹非凡,蔓筝父母时常早出晚归,每每总是留她一人在家,因为无聊,蔓筝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跑去楼下对面那个叫爱读书的书店里找漫画,除此之外她还特别喜欢偷偷看这家书店里喜欢穿旗袍的老板娘。
记忆最深的是老板娘的腰肢特别细,走起路来让她一个女孩子都舍不得收回眼。
但也不是经常有机会能进到这家书店,因为这家书店里的老板是个赌鬼,也就是老板娘的丈夫。
赌鬼又菜又爱赌,书店里赚的钱大多数都被他拿去赌了,输了钱就脸黑着回家要钱买酒。
有一次蔓筝照例拿了零花钱跑去楼下书店,书店门虚掩着,她趴在门缝往里看,那喝醉了的赌鬼正在跟老板娘争吵。
最后赌鬼摔了酒瓶,骂骂咧咧的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