顶多翻个两三倍,没想到如今一下翻了十倍还多,超过1亿港币的名誉赔偿,不要说是在香港,
就是在世界上,也很少见。
在法庭内的记者立刻离开法庭,堵住了法庭外的一条走廊,过了一会,陪审团成员走了过来。
“赔偿1亿港币是否太过?”
“请问,这个赔偿数额是如何计算的?”
“此次判决是否有受到外力干扰?超过1亿港币的巨额赔偿金是否是在外力干扰下做出的?”
……
数十个记者把走廊堵得水泄不通。
各种各样的问题像炮弹一样朝5个陪审团成员轰去,不过因为提问的人太多了,以至于根本听不清楚。
“大家静一静,静一静……”
刚才把判决书递给法警的那个中年男子举起双手,大声喊道。
连续喊了几声。
待热情爆棚的记者终于安静下来,他才开口说道:“关于赔偿金额,我们早知道会有人有疑问。”
“这里我简单说一些。”
“在香港法律中,关于名誉损失和精神损失的赔偿金额没有具体限定,也就是说视情况而定。”
“我们研究了过去两年的几个案例,也都是如此。”
“这次我们采用一种较为常规的方式。”
“以原告的收入为参考。”
“当然,以赵雅之女士的年收入参考,肯定无法得出1点多亿的赔偿的,但赵雅之女士的情况有点特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