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玉郎并没有出庭,而是由其代理律师出庭,
“陪审团,有结果了吗?”
法官敲下发锤,转头朝陪审席看去。
“已经有结果了。”陪审团共有三男两女,只见其中一个戴眼睛的中年人起身把一个文件递给法警。
结过法警呈上来文件。
法官翻开了看,然后再次敲了下发锤:
“现在宣判,被告黄玉郎,涉嫌利用《天天日报》,发表针对原告的不当的,侮辱性的言论。”
“给原告的名誉和精神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。”
“也影响了行业风气。”
“现在我宣判,被告黄玉郎侵犯原告赵雅之名誉权罪名成立,但不支持原告提出的10亿港币赔偿。”
“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名誉损失费5720万港币。”
“精神损失费4539万港币,合计赔偿亿港币,不附加刑事判决。本案可上述,退庭。”
说完,法官就径直离开了。
法庭内却瞬间炸开锅了,要知道这可是超过1亿港币的赔偿,绝对是香港历史上民事赔偿之最。
在卫氏控股召开记者招待会,
声称要索赔10亿港币时,虽然所有人都惊叹于卫雄的强势,但对10亿港币赔偿本身却都不以为然。
毕竟再此之前,香港关于名誉侵权的最高的民事赔偿也就上千万。
即使卫雄身家再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