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这个问题,菲利普没有多追究。
因为芬顿那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笑容说明了一切。
至少是他所认为的一切。
豢养一只精灵作为奴隶,是大多数贵族做梦都想的事情,这种风潮在整个潘德大陆都很流行,所以菲利普也没太在意。
顶多是有点惊讶于芬顿这穷乡僻壤的地方,居然能够买得起诺多。后来他转念又一想,白鹿堡就挨着诺多精灵活动的地方,自己等人前几天就在附近伏击了一队诺多精灵,应该他也做过了一样的事情。
那这么说起来,芬顿手上沾染了精灵的鲜血,倒还算是能拉入伙的对象?
芬顿手上的确沾染了精灵的鲜血,但确实不是菲利普想象的那样。
合作意向敲定,双方还在一块吃了顿晚饭,顺带晚上还一块在城墙上巡逻了一圈,再顺带联手挫败了一次迦图人在夜晚的偷袭。
为了庆祝这次小小的胜利,两人还在分开前小酌了一杯。
菲利普觉得这个领主大人一点都不端着,很热情是一个值得结交的对象。
而芬顿在目送菲利普回去休息后才终于松了一口气。
他提心吊胆了一路,生怕那个长了狗鼻子的菲利普闻着味儿找到自己卧室去了。
豢养一只精灵当玩物,无所谓,乌木护手骑士团并不在乎,甚至他们有时候还会帮大贵族充当打手。
但是,营救一个差点死在他们手里的精灵,那情况就大不相同了。
搞不好菲利普就会发现其实是自己在暗处偷袭了他们。
到时候不用迦图人猛攻,白鹿堡内部就先乱起来了。
半夜的时候,思前想后,芬顿考虑对精灵少女坦白城堡里有乌木护手骑士的消息。
这件事情,自己主动告知对方,是作为合作者而言的一种坦诚,相信自己所处于的特殊境地他们也能理解。而如果选择隐瞒,以后若是被发现了自己曾经庇护过乌木护手骑士,那对于精灵来说就是一种背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