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纽约。
圣隆斯教堂。
这个教堂,建于十八世纪。
那个时代,西方的列强,才第一次发现了美州大陆这一块新的大陆。
然后,各种国家,开始远来征服这里。
而这里的原本土著,印弟安人,还处在原始部落的时候,便被疯狂的屠杀,几近灭绝。
在这样的情况下,在基督教方面,有一位牧师,感觉这样有违上帝的旨意,便去苦劝着当时的那些侵略军。只是这些侵略军,压根没有理会这位牧师的意思。只是当时基督教的影响还很大,不好杀这位牧师。
牧师看着如此多的印弟安人被屠杀,最后无奈的,建起了一座圣隆斯教堂。
圣隆斯,按照圣经上面的说法,就是宽恕。
此后的几十年内,美国成立。
之后,这座教堂,便成为了美国国内,相当出名的教堂。
经达了六百多年的风风雨雨,到了现在,还矗立在美国的境内。
圣隆斯教堂,是典型的哥特式风格的教堂,其尖塔高一百四十六米。其实据说一开始的时候,教堂并不是这个模样,但是在南北战争当中,毁于战火之后,重新建立新的教堂。
而当时,及至哥特式建筑复苏,已经到了火焰纹时期,这种风格因宙棂形如火焰得名。建筑装饰趋于“流动”、复杂。束柱往往没有柱头,许多细柱从地面直达拱顶,成为肋架。拱顶上出现了装饰肋,肋架变成星形或其他复杂形式。当时,很少建造大型教堂。这种风格多出现在大教堂的加建或改建部分,以及比较次要的新建教堂中。
而在这座教堂的两座尖塔的中央,有着一个巨大无比,一百米左右高度的天使之像,这天使身后双翼展开,头微垂,似乎是在念着自己的罪过。
这个教堂的里里外外,都布满了人。
这些人当中,有不少是美国的记者。
还有不少的华夏的记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