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呦,王三娃,怎么穿新军装了?”之前出言讽刺的士兵走了过来,看着王三娃,一脸玩味的道。
王三娃挺直自己的腰杆,身上的新式军装完美的贴合在他身上,使得整个人如同白杨一样挺拔。
“没办法,谁让我是亲卫营的呢?这都是命,你说是不是啊,李平?”王三娃直言怼了回去。
王三娃和李平两人是在新兵营认识的,只不过一个被选入了亲卫营,一个没有被选入。
亲卫营可是宣镇中最精锐的兵马,是每个士兵都向往的地方。
所以李平在看到穿着新式军装的王三娃时,就酸的厉害。
“哼,你当初是运气好,被选入了亲卫营。你等着我,到时候我肯定也会进入亲卫营的。”李平看着王三娃身上的新式军装,眼睛中满是火热。
王三娃轻笑一声,毫不在意,从李平的身旁经过。
王三娃离开李平之后,又走进了一家肉铺,在里面买了一些猪肉。
当太阳逐渐西沉的时候,王三娃拎着大包小包回到了自己的家中。
王三娃一家是从陕西逃难过来的,被刚刚升任宣镇总兵的赵文收留。
王三娃是家中老三,他还有两个哥哥,只不过老大在逃难的时候没有扛住,死在了半路中。
至于老二,原本是他要去当兵的,可是家中一共只剩下了两个儿子,如果两人都去当兵的话,他们的老娘就没人管,所以老二就将这个机会让给了王三娃。
在成为亲卫营士兵的这些年中,王三娃也攒了不少钱,他用这些钱给家人置办了一座房子,同时也给哥哥娶了媳妇。
没多长时间,王三娃就回到了家中。
“娘,我回来了。”王三娃站在家门口,冲着里面大喊道。
他家是一个用水泥和砖瓦盖起来的房子,是这个时代的样式,在前面还有一个小院子。
王三娃话音刚落,一个穿着黑色衣服,二十岁左右的女子一脸笑意的走了出来,这女子正是他的嫂子,名叫秦绣娘,是今年才嫁过来的。
她看着站在门口的王三娃,急忙将王三娃手中的东西接了过去,“我听说你们就要打仗了?你身上的军服就是新式军服吧?这几天城里都传遍了,说你们要换装新式军服,没想到这新式军服这么好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