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颠颠的跑回房间一条皱巴巴的破洞牛仔裤,这还是以前搬砖时候穿着干活用的,地摊零售价不超过50块钱。
林孑然皱着眉头拿熨斗帮我熨了一下,“凑合着穿吧。”
折腾了半天终于出门,林孑然似乎对我现在这身打扮还算满意,但是我自己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。林孑然的衬衫少说也要上千块一件,居然跟我的地摊货牛仔裤配在一起,能不别扭吗?
其实也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了,如果现在临时出门去买一身商务休闲装的话,为了搭配服装的效果估计还要做头发,那我们还吃不吃饭啊!
从我们住的公寓到金城最近的一家门店只有两条街的距离,中间要经过一间阿迪的旗舰店。
“停车。”林孑然突然说道。
“又怎么了?”我不耐烦道。
林孑然没理我,径直走进店内不一会提了一双白色的运动鞋出来丢给我说:“穿上,记得先穿袜子。”
我无语:“我靠,我又不是没穿过鞋子。”
终于到了金城,现在已经过了用餐的高峰期,停车不是问题,我们很快找到车位停车进去,找了个安静的角落相对而坐。
服务员递上菜单,林孑然也不问我意见点了两份大龙虾和一瓶白葡萄酒。
高档饭店的效率就是高,很快酒菜就送上来了,林孑然伸手冲我一指对服务员说:“都给他,我已经吃过了。”
服务员先是悚然一惊,然后大概是认出了我身上的衬衣牌子,立即微笑着说:“你男朋友是搞艺术的吧?”
林孑然大大咧咧道:“你搞错了,他不是我男朋友,是我的一个哥们。”
“对不起!”服务员启开葡萄酒斟了两杯,说了声“请慢用。”然后转身离开。
林孑然不以为然道:“没关系。”
“你真的吃过了?”我小声问。
“嗯。”
“吃的什么?”
“小炒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