红色更适合她,反衬肌肤如雪,明艳动人。
池欢把黑色的围巾放了回去,将红色的缠绕上自己的脖子,戴好后,又对着镜子整理了一番,然后才朝他走过去,笑容明媚璀璨,“走啦。”
…………
黎城是一座历史悠久的老城。
风景如画,池欢一从机场出来,就觉得空气都格外的清新,只是机场离主城区很远,交通也不是特别的方便。
墨时谦穿了一件黑色的长风衣,长身如玉,冷清挺拔,一手扶着28寸的万滚轮行李箱,另一只手牵着女人。
池欢偏头仰着脸问牵自己的男人,好奇的问,“你是在这儿长大的吗?”
他低头看她一眼,唇上牵起淡笑,“七岁过来的,十六岁去外面念书了。”
边当混混边念书吧……
不过,她眨了眨眼睛,“七岁?搬家搬到这边来的吗?”
一般而言,人都会选择迁居到更繁华的地方,黎城美则美矣,但没什么个人的发展空间,更适合……养老或者隐居之类的。
男人的腔调始终很淡,淡得像是在说别人的事情,“我六岁的时候,我妈认识了我爸,我爸退伍后,就带着我一起回他老家了。”
六岁的时候妈妈认识爸爸……
嗯,那就是继父了。
她抬头看着他的线条淡漠的侧脸,手指反握住男人的手,软着嗓音道,“单亲妈妈都是很辛苦,你妈妈能遇到你爸爸也算是幸运啦。”
墨时谦低头看了她一眼,唇畔牵起的弧度染上了几分不明显的嘲弄,“是,因为我这个拖油瓶的存在,,她从大一就恋爱的男朋友父母嫌弃她,逼着他们分手。”
啊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