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楚庭生,生在广州,在沿海Z市上大学,我永远忘不了,2月14日这个改变我一生的日子。
那一天,黑暗悄悄降临在了Z市。
那天是我女神的生日,我策划向她表白,也许有人会觉得很俗气,但这份俗气,也早已经酝酿了好几年了。
女神是我的师姐,叫林菀,已经毕业了,家里人帮她在Z市买了一套房子,聚会的时候我曾经去过她家几次,而这一天,我打算给她一个惊喜。
我把自己省吃俭用存下来的一千块钱,拿去买了两样东西,一是有一次和女神一起逛商场的时候看见的一件衣服,六百多块,当时女神身上也没带那么多钱,我也没有,没来得及买下来,我后悔不已,还有一样,是十九朵巧克力玫瑰,这一天,既是女神的生日,又是情人节,而当时的我,更以为这会是我脱光的日子。
那天我在林菀家楼下踟蹰良久,海风混杂着腥咸粘稠的气息吹刮在脸上,带着南方特有的那种渗入体内的冰冷,让我一直发抖,越抖就越觉得自己要开始犯怂了。
直到下午五点多,我终于鼓起勇气上了楼,来到林菀家门前。
我一遍遍的对自己说:没关系,别害怕,不就是表白么,被拒绝了就被拒绝了呗,大不了重头再来。
这么想着,我慢慢靠近了那扇门。
人的神经越是紧绷,洞察力就越发的敏锐。
我这时候就跟做贼似的,一边靠近防盗门,一边张望着四周。
就在这时,我忽然发现,那扇防盗门外的鞋架上,放着一双男式的皮鞋。
我愣了一下,心里顿时有一种不详的预感。
这是谁的鞋子?!我记得林菀是独居啊!而且她自己说过,没有男朋友的啊……难道会是她的家人?她爸爸来看她了?那我今天到底还要不要表白?礼物还送不送?
我踟蹰了,即便这个时候我能说服自己表白,也很难说服自己当着林菀家人的面做这件事。
我只是个没车没房的大学屌丝,甚至没有经济来源,长得不丑,但也绝对不是让人眼睛一亮的美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