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新]
方麒年对商禄和自己的事总是看得很透。
他目标明确,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——钱,和优渥的生活。除此之外,都是虚妄。
不可否认,在长久的相处中,他对商禄有几个瞬间可能的确产生了一种近似“山鲁佐德情节”的东西,但很快他就调整过来了。
他一直很清醒。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。
14岁那年,方麒年从福利院越墙而出,头也不回地开始了流浪生活。
福利院没什么不好的,有吃,有住,还有老师教读书写字,但他就是不喜欢。
他不喜欢那么多人挤在一间房里,每晚伴着别人的呼噜和脚臭入睡,也不喜欢福利院内严格的作息要求和对他自由的极度限制。
他要去看看外面的天地,他要去闯一番事业。
于是他带着自己仅有的几件衣服,几百块钱,去了自己向往的大城市——清湾。
方麒年以为,清湾遍地是黄金,处处有机遇,是个闭着眼都能发财的地方。他很快就能过上华服豪宅,佣人三千的日子。可事实是,大都市的确机遇多,却根本不是给他这种干瘪小孩子的。
他找不到活儿,填不饱肚子,只能流浪街头,跟野狗抢吃的,随乞丐睡天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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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浪在清湾的几年,是他最不愿回首又最忘不了的几年。
没有那几年,或许之后很多事都会不同。他不会那么执着于留在商家,也不会那么处心积虑想要霸占商禄身边的位置。
17岁那年,不知是不是长期营养不良的关系,方麒年骨架仍很瘦弱。脸又尖又白,粗看像个姑娘家。
他谎报年龄,找到了一份工作,在小饭店的后厨帮忙配菜、洗盘子。
饭店包吃住,一个月另给八百。吃是客人剩下的剩菜剩饭,住是晚上关门后几张桌子拼一起铺条被子。
条件差了些,但方麒年没得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