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元庆说着,笑着将他正在抽着的雪茄,递到了刘爷眼前。
刘爷之前只是听说李元庆的手段,在很大程度上,虽然对李元庆有些畏惧,但却并不是太当回事儿,毕竟,传言总是会夸大其词。
但此时~,等他真正面对了李元庆,切身的感受到了李元庆的手段,他这才明白了李元庆的可怕之处啊!
也无怪乎~~,李元庆白手起家,又才如此年纪,却已经打下了这么一大片江山基业啊……
便是他这个走南闯北多年的老江湖,此时也不得不佩服李元庆的手段了!
“谢李帅恩典。”
刘爷也不跟李元庆客气了,忙伸过来头,想要抽这雪茄。
李元庆笑着将雪茄递到了刘爷嘴边,笑道:“刘爷。这东西,比旱烟还要冲点,您若是第一次抽这东西,第一口悠着点。”
刘爷深深吸了一口雪茄,又慢斯条理的吐出了一口烟雾,精神稍稍放松了一些,笑道:“李元庆,说实话,仅是这雪茄,我老刘就得好好谢谢你啊。若没有你,咱们辽地,可是没有这种好宝贝。若不是我老刘有把柄在人手里,也绝不想跟你作对……”
虽是占据了绝对优势的审问,但此时,李元庆却搞的像是朋友聊天一般轻松气氛,这刘爷也不再避讳什么,犹如竹筒倒豆子,将他知道的东西,一一对李元庆详细叙述起来。
他叫刘辉,沈阳人,但自幼被卖给了人贩子,成为了一名职业的小偷。
从七岁开始入行,这些年,刘辉走南闯北,可谓是饱经风雨,无论是街上横行、登堂入室、亦或是挖坟掘墓,他都有了非常高的造诣。
他此时已经来到了长生岛两年多,这些年来,他已经积攒下了不少的家业。原本,他是打算隐匿在长生岛,就这样安安稳稳的在这商业兴旺、治安严谨、整体环境又非常宽松的长生岛,好好的享几天清福,安安稳稳的过完他的下半辈子。
却不料,他以前的一个老伙计,不知道通过了什么手段,居然得知了他在长生岛。
并利用他之前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,作为要挟,要挟刘辉加入他们。
当然,这其中的回报,也是相当丰厚。
刘辉这人,本就是吃百家饭长大,骨子里头就不安生,在长生岛的日子,他虽然过得很安稳,也很清闲,却是也让他躁的不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