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少年了。
多少年了啊。
他李元庆终于熬到了明军从一味的战略防守,终于可以转到战略反攻的程度了啊!
不过,在此时,还不到彻底斩杀鞑子的时候。
正如那句老话,‘哀兵必胜’。
若这时候把这些鞑子逼急了,把他们逼上了绝路,依照他们的鸟性子,那必定要回头跟明军死磕,杀一个不赔本儿,杀两个赚一个。
这是李元庆绝不愿意看到之事。
弟兄们跟着他李元庆来安州,那是为了立功、升官、发财的,可不是为了把小命儿留在这鸟不拉屎的安州的!
在此时这种状态,对待这些狗鞑子,最好的方式,就是像是赶羊一般。
让他们感觉到背后有生路,他们便不会那么着急的拼命反抗,而是会跟随大流,一路往后跑。
等把他们都赶累了,赶散了,再也不能形成建制,再也无法聚齐起来反抗,那才到了举起屠刀之时。
饶是李元庆此时很缺少人力,但这些狗鞑子的性命,李元庆却也必须要让给儿郎们,用这些狗鞑子的鲜血,染红儿郎们头顶上的红缨了!
这时,前方毛文龙、陈继盛两部骑兵,已经顺着大宁江的河道,直接冲杀到鞑子战阵。
但毛文龙和陈继盛显然是相当有经验,也是李元庆在之前便着重嘱咐他们的核心要素。
他们并没有第一时间便无脑的冲击近鞑子战阵,而是令麾下儿郎们,将他们手中的火把,拼命的投掷向后金军本就混乱的阵中。
火,绝对是个好东西。
不仅可以让人类摆脱原始的茹毛饮血状态,在战场上,哪怕是在后世的战场上,其威力,也绝对是不容小觑。
一方面,这些火把,头上都是松脂、油脂,可以持续燃烧,形成一定程度的光亮,方便骑兵儿郎们后续冲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