舒契这厮,在之前的旅顺守卫战中受了伤,他便顺势而为,将他的职位和大部分部曲,交由他的长子接替,而他,则是跟老奴请了个好,来到这蛮荒的北地,颐养天年。
舒契的盘算打的是相当不错。
北地虽然荒凉,但物产却是不少的,像是什么人参、鹿茸、熊掌、貂皮、老虎皮、虎骨、虎鞭等等,都是价值连城之物。
加之海西女真都已经被他们干破了胆子,早已经不成模样,对付李元庆,他没有把握,但对付这些当地土人、奴隶,和过气的海西杂碎,他却是成竹在胸。
但舒契做梦也想不到的是,他刚才北地过了还没有一年舒坦日子,居然又有明军打了过来。
这……
扎岭卫城头上,看着不远处长生营飘扬的大明龙旗,以及旁边不远的李字大旗,舒契还有些不敢相信他的眼睛,忙派出各种哨探,前去打探、试探,看看究竟是明军哪一部,竟然深入这北地腹地。
只不过,在这两面大旗的旁边,还有一杆同样大的艳红旗帜,上面似是用黑色的丝线,绣了一只飞翔的雄鹰。
但这雄鹰说不出的狰狞,仿似不是绣上去,而是直接把鹰活生生钉上去一般。
事实上,舒契倒真的没有猜错。
这杆大旗,是前几天李元庆刚刚造好不久。
说来也是巧合,在之前剿灭的一个村子里,儿郎们抓到了一个鹰奴。
更巧的是,这个鹰奴居然是个汉人。
鹰奴虽也是奴隶,但因为雄鹰极强的侦查能力和捕猎能力,鹰奴的地位比寻常的汉人奴隶要高上不少。
按照后世的话说,这是纯正的技术工种。
虽然这些汉人奴隶已经被鞑子同化,但李元庆却并没有伤害这鹰奴,而是把他的雄鹰,一只手活生生掐死。
再把它的羽毛身躯,让刘巧亲自缝到了这面大旗上。
至于旁边的血色,那更简单了,是用一个个女真鞑子心脏的血液染红。